舌尖上的记忆散文

  舌尖上的美食,舌尖上的浪费是最近的热词,作为古稀老人我也来干一个时髦,说说舌尖上的回忆。

舌尖上的记忆散文

  那天用微波炉烧西红柿蛋汤,不料由于时间设置稍微长了一点,蛋末滚起粘得碗边全是蛋花。想用汤勺去刮,又怕费时费力实在太麻烦,洗掉吧?又感到就这么浪费了有点可惜……突然想起了用舌头舔,反正屋里就自己一个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伸出舌尖在碗边舔着舔着,不禁想起了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舔饭碗是一项舌尖运动,这动作现在看起来有点猥琐,甚至可能让人恶心,说出来、写在日记里更加有碍观瞻;然而在那个并不遥远的过去,平常百姓都在身体力行,习以为常,甚至家财万贯的富翁也会舔得津津有味,看过“白鹿原”的读者一定不会忘记里边的描写。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被逼无奈的个别人还将它当作了一个职业。

  我们乡下的种田人一直以“摸六株”为生,不管是解放以前替人打工,还是解放初期为自己种田,不论风霜雨雪,还是酷暑严寒,都得辛勤地在农田里劳作,所以我们深知一粥一饭来之不易,都是用血汗换来的。我们的父母是绝对不许我们浪费粮食的,哪怕是一粒米饭掉到地上也必须捡起来吃掉!有时候喝粥、吃菜浆,难免会在碗边或碗底粘着一点,很难喝干净,父母总会捧起碗来仔细地舔干净。等长到稍微大一点,这碗就得自己舔了,大一点的碗能盖住整个脸蛋,人小舌头短,舔不到碗底,就用手指括下来,送到嘴里。大家看了是不是觉得这样做既寒酸又不卫生,觉得不可想象?可这真的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天灾人祸,物资匮乏,有多少人饿得骨瘦如柴,甚至命丧黄泉,就像莫言在书里描写的那样,母亲为了让孩子多吃一点,偷偷地将豌豆吞进肚里,回家后再呕出来,多么惨烈的母爱!在我们身边也出现过“舔饭碗”这个行当,我们村(那时叫大队)里就有一个单身汉,他像如今的'上班族一样,每天按时出发步行十几里到宁波城里,一身邋遢衣服,两手空空如也,游荡在各个饭店菜馆,眼巴巴地看着别人用餐,一旦食客起身,他就立即上去抢到饭碗舔个精光,夜幕降临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东倒西歪的破屋;即使是这低人一等的行当,当时也有激烈的竞争,常常有好几个同行盯着同一个目标,那就得眼明手快,甚至不惜拳脚相加。还有一些更出格的,看到青年男女或衣着光鲜一点的进来用餐,他立在旁边,故意打一个喷嚏,让唾沫乱飞,或者用脏手触摸碗边、再向你乞讨,甚至向碗里撒一把尘土。这样一碗刚端出来的美味佳肴就属于他的了。“饥不择食,慌不择道。”这又能怪谁呢!

  这一切已成为过去,过去的岂可忘却“忘却就意味着背叛”!俗话说:“石米不做忌,斗米来不及。”丰衣足食的时候更应当注意勤俭节约,不然有朝一日山穷水尽就悔之晚矣。

  像我这样从小在家舔饭碗的老人每每看到从自助餐厅出来双手按摩肚子甚至连连呕吐的食客,每每看到饭店菜馆服务员收拾餐桌时倒进泔汁桶的鱼肉鸡虾,总难免一阵阵心痛,我们的社会这是怎么啦?难道真的富得流油了吗?!

  我并不是希望回到舔饭碗的年代,但我认为我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美德是必须好好继承、发扬光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