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的散文
现在才明白,在匆忙的时光里,需要想念。那于脑海边缘渐渐淡化的记忆,在快节奏的生活里,竟也能清晰的显现。或许这一次执笔,保存了它最初的模样,下一次,说不定会有些许改变。
看惯了城市的车水马龙,听厌了金属质感的丝竹管弦。静心冥想,不能忘的还是那小桥流水人家,和那毫无掩饰的集市喧哗。
大概在童年,依稀在初冬。
年的脚步渐行渐近,傍依山麓的百余户人家,自然也开始张灯结彩。一整年的辛苦耕耘,收获不多,却也换得了安逸平稳的生活。
为了在新年能过得喜庆一些,于是大伙便开始张罗一些事儿,对我来说,最具回忆的当然是买年货了,有时,趁着赶集之时,还能买获一些钟爱之物。
三天五天一小集,十天半月一大集。腊月中旬,趁着最后一场,也是最热闹的一场集,我随着母亲到十五里远的小镇上买年货。
早早的,我就迫不及待地起了床,只为早一些抵达小镇。合着微亮的晨光,母亲准备好了同行的物品,其实,带上的物品并不多,只是一袋干辣椒和一袋辣椒粉,加起来约莫七八斤。这些天然家种的辣椒,是小镇居民所喜爱的东西。将辣椒全部卖出,亦能换一些零碎小钱。
唤几个邻里亲人,一同前往小镇。大人们挑着一些准备贩卖的物品,孩童们紧跟身旁,颠簸在瘦瘦长长的山道上。结伙搭队,闲话家常,时而热闹,时而沉静,风或奔或止,鸟时叫时息……遥远的山路,因而不再漫长。有人说,走山路,慢是因为敬,颠簸是因为留恋,这大概只有常走山路的人才能悟出来的漫语。
未至小镇,远远的就能感受到淳朴的气息。极目远望,路的一端化成小点的米黄一色楼房整齐林立,簇拥着唯一的高耸的鼓楼。再走近些,又能看到许多忙碌的人,或凭或立,影影绰绰,妇捣衣而欣,稚玩乐而喜。直到步入小镇,才看清鼓楼上的花雕,栩栩如生,亦幻亦真,耕耘者安然自在,采药人仙风道骨,黄发垂髫,各具神姿,最是芙蓉出浴之仙女,曼妙婀娜,远山之远亦是山,临水之处皆是水……鼓楼所呈现的仙境,仿佛就是小镇的真实写照。
此刻的小镇,并没有如流的人潮,或许是我们来得早了,或许是其他人不经意迷失在小镇画意里了。
母亲四处巡视一番,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安营扎寨”。我疑惑,问母亲为什么不在路边一些人多的地方摆设出售的'辣椒。母亲笑道,好东西自然会有人买的。我便不再多言,攥着母亲给的零碎小钱,自顾找乐去了。小镇不大,母亲自然放心我独自走动,她也忙着处理待售的辣椒去了。
不久,也就半盏茶的时间,人们断断续续赶来,商人、顾客、戏子、看客……人们通过一场集,不仅是为了生活,而是为自己与他人的一次不期而遇。
商人们一生都在行走。一个地方的集赶完了,另一个地方的集便开始了。他们充当着我们的生活的纽带,物质的中转站。虽然生活里少了他们一样能照旧过,但,与他们的一次次不经意的遇见,让我对生命多了一种期待。其实,有时我们也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成为他人的因缘过客,匆匆擦肩,只留下一个遇见的想念。生命,本就是一场角色扮演的戏,戏里戏外,都是自导自演。
商人们摆摊完毕,接着人潮渐渐拥挤。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人海里穿行,东瞧瞧,西看看,漫无目的,最终还是被一个讲故事的老先生吸引住了。借着瘦小的身躯,我们挤到人们前面,竖起耳朵细细品味那扑朔迷离的故事。老先生似乎看出了我们的好奇心,越发高兴地讲述更为怪异的故事,山妖鬼怪、牛头马面、黑心妖女、黑白无常……无所不有,千奇百怪!老先生所虚构的故事,对那时的我们来说,很是奇异,让人不由神往,亦有一些“高深”的人,惊叹连连,拍案叫绝。看着大家都赞叹自己的故事,老先生抚着长胡,也跟着大家乐起来了,似乎这样,才是小镇原色。
听完了老先生的故事,我们又顺着人流,寻找下一个趣事。
人潮拥挤,熙熙攘攘,叫卖声一声高过一声。东侧的服装老板卖力叫卖,西侧的水果摊位的老板娘扯开嗓子唤客,但这些叫卖声,都不能吸引我们小孩子,除了一种清脆的“叮、叮、叮”的金属碰撞声。这是丁丁糖的叫卖声,由远及近,不管位于哪一个位置,只要还在小镇里,都能听见这充满穿透力而又充满诱惑力的声音。遁着声音的方向,我们如鱼穿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挑着重担的中年男子,复古的布衣从脖子延至脚踝,灰黑的辫子苍劲有力,被压弯的扁担发出咯咯的怪叫,仿佛他挑的是一担奇珍异宝。丁丁糖是最受我们小孩子的青睐的。不一会儿,买丁丁糖的人就被小孩子里里外外围了三层,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挤了进去,将早就捏成了皱巴巴的毛票伸了过去,换了一块大大的白溜溜的丁丁糖,之后便连蹦带跳地钻入人群,消失不见,唯有“叮、叮、叮”的空旷回声在小镇回荡,激起无数心的涟漪。用纸细心包住丁丁糖,带回家去,和其他人一起分享,也是一件乐事。
小镇内,无论哪条街,或巷,都挤满了人,或许这是最后一场集的缘故,又或许人们已经将赶集当做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每一次赶集,都虔诚前往。
在人潮里转了几圈过后,我们听见鼓楼里传来热闹的欢呼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们毅然前往。走进鼓楼里,才发现他们在“斗鸟”。
“斗鸟”是一种民间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闲暇时,人们通过饲养鸟来寻趣,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文化,有的爱鸟人士还写道“养得鸟中鸟,留住春外春”,可见人们对鸟深爱,这或许只有大山深处的人才拥有的天然情趣。
众人说话间,其中两只鸟已经“斗”起来了。竹制鸟笼便是一个战斗场地,一只鸟挥动翅膀一跃而起,另一只也跟着飞起来,脚、鸟喙、甚至是翅膀都是进攻的武器。两只鸟时而纠在一起,时而目怒相对,鸟的主人则在一旁大声叫嚣,教鸟怎样进攻,怎样防御,鸟似乎也听懂了主人的暗语,越发兴奋,技巧层出不穷,又是啄又是踢。鸟与人,似乎就这样形成了一种无法解释的密切关系。直到有一只鸟败退示弱,众人才制止两鸟。能一路披荆斩棘的鸟,被封为斗王,它的主人因而也沾了光,成为鸟王。赢的人高兴,输的人亦开怀欢笑,于是众人在比赛结束后微笑离去,人与人,在这时只有一次心跳的距离。
看完“斗鸟”趣赛,集的尾声也即将来临。
原先的叫卖的人,在售完货物之后,便不再叫卖。“叮、叮、叮”的声音,也在某一刻拐入街角,蹿进巷里,消失不见。母亲的辣椒在早上就售空了,母亲也买了一大袋年货,在原来的地方等我回去。我跟小伙伴在观赏许多趣事之后,也乖乖地回到大人身边,和他们一同按原路返回。
我们赶在夕阳落山之前,回到了家。
这段喧哗的回忆,于记忆边缘徘徊,将之存入心底,保存最初的记忆。或许将来没发再次赶家乡的集,或许人生还有许多集,都抵不过最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