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岁月散文

  人的一生如果浓缩起来或许只是一天——早,中,晚。一个人走多了路,经历多了人,看多了事。总会有一些过往会沉淀下来;譬如一个人,一本书,或一段难忘的旧时光。

光阴岁月散文

  我的旧时光既无动魄,亦无波澜。如同现在,居无定所,从一个城市辗转另一城市。吃饭,上班,睡觉。这就是我的全部。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秋风落叶的暮光,抑或明月当空的夜晚。某些过往会像刚泡的茶叶一样慢慢浮起来,舒展,散出淡淡的香气。

  记得九五年时候,我十七岁。在成都五桂桥一家焊管厂工作。厂址毗邻城郊,与塔子山公园咫尺相望。工作之余便到成渝高速公路边的小茶馆,花上一元钱看录像消磨时间,或闲庭漫步于塔子山的林间,让阳光斑驳的洒在身上。那种感觉真的很惬意。

  后来,我如许多少男少女一样迷恋上了广播交友。当室友们都挤到收发室看“射雕”时,唯独我倚在床头静静地收听成广新闻台的“以文会友”栏目,并因此结识了几位同样热爱文学的红颜知己。英子便是我的第一个笔友。

  英子真名叫冯英,在九里堤开了一家理发店。初次收到她的来信我便被那娟秀的字迹和流畅婉约的文笔所深深折服。

  从那以后,我们每周都要收到对方的两三封信。殷殷地盼信,急急地拆信,反复地读信,认真的回信几乎占用了我大部分休息时间。以至于财务科的许阿姨总是笑着对我说:“见你一下班不是看信就是回信,累不累啊?”我只是回以微笑。与投缘的友人鸿雁神交又怎么会累呢?

  就这样交往了两个月后,我们都有迫切见到对方的愿望。写出这样优美文笔的女孩又会是长成什么样呢?

  终于在一个初秋午后,英子站在了我的面前:比我略高,扎条马尾辫子;一袭黑呢子大衣衬出微胖的面颊。绝对是一扎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平常女孩。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写出了那么多优美的散文。

  第一次见面自然少不了去塔子山欣赏腊梅和快要燃烧起来的红叶。漫步在石板铺就的小道上,满地飘散的枯叶被风吹起捉游戏似的乱窜,并发出沙沙的声响;很有诗情画意。仿佛我们不是初次相识而是一对久违了的恋人。

  我们边散步边聊天。谈论三毛的流浪,聊她对荷西刻骨铭心的思念。说到三毛抵不住病痛与思念的双重折磨最终自缢于台北医院时都唏嘘不已。曾写下《不死鸟》的三毛最终还是违了她的诺言选择了放弃。

  从三毛到川端康成,由《热爱生命》到《简·爱》……我们像是要把前世积累的话都要一吐为快,就这样不觉已近黄昏。在走出公园门口时她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有她的电话。“你有空来玩的时候记得跟我打电话。我那里不好找,到时候我来北站接你。”

  一周后我便作了回访。那间理发室的确很偏僻,从北站过去走二十多分钟再穿过几条小巷方才到达。若不是英子前来迎接我还真难找到,就这么一间不起眼的小屋竟住着一位才女。当我坐在沙发上打量着这间狭小屋子时,进来一位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这是唐杰,这是我姐。”英子介绍道。我连忙起身羞涩地从嘴里挤出一个“姐”字。作为家中长子的我突然叫别人姐还真有点别扭。也许她姐误以为是妹妹领来了男友,热情地端茶递水,并让英子帮我削苹果,这反而弄得我更加手足无措。以至于后来我俩忆起那段场景时都忍俊不禁。

  大约与英子互通了两年多书信,后来知道他有了男朋友,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在一次收到她的信件后没有回复过去,相信她也能够理解我的用心。十里长亭,没有不散的宴席。该放手的时候选择放手反而是一种收获。

  以后的日子我结识了琼兰,佳捷两个要好的文友。特别是琼兰,因为我俩相隔较近通了几次书信便见面了。那是一个晴朗的黄昏,我事先来到约好的站台。成都的下班高峰单车如春水里的鲫鱼,车挨车形成一条长长的车带,铃声络绎不绝蔚为壮观。

  按约定她是骑单车来,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室友,我手拿杂志做为与众不同的标志。约摸等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看见某个女孩在车流里向我这边张望,心里不由得急切起来。正当想象着各种可能时一个柔美的女声在我身后响起:“请问你是唐杰吗?”我转身点头称是。不用问,眼前的便是琼兰了。她一米六的样子,胖胖的,长发披肩,皮肤有着健康的黑色,大概是晒多了太阳的缘故。旁边站着她的室友,也是平平凡凡的女孩子。我们步行了一段路就到了她的上班地点,一家叫军区印刷厂的企业。因为第一次见面,彼此都还有些拘谨,在街上聊了一会儿就互道再见各回住所。

  以后的日子还是不痛不痒的过着。上班,下班,听广播,投稿,写信,回信。以前盼英子的'来信,现在换成了琼兰。她的文彩虽然逊色于英子,行草却写得龙飞凤舞,很是耐看。

  几个月后她在厂北路租了间房子,两层,她住二楼。阳台上有水龙头,可以做饭。这里就成了我们聚会的大本营。周末或节假日,我必定会去她那里,早早的买好菜,她回去就坐在床上看书或听音乐;而我开始在阳台上秀厨艺。吃完饭下午一般去书店,省图书馆,外文书店,天府广场后面的市图书店都是我们喜欢光顾的地方。因为工作需要她喜欢买电脑方面的书籍,而我更倾向于文学科普方面的杂志。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每一天都有期待。因为见面的增多跟她书信往来的次数就慢慢减了下来。除了去书店我们也去逛夜市,看录像。有时候她的一些朋友也会加进来,都是叽叽喳喳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这就是青春,无忧无虑恣意绽放在原野的花。

  好几次在阳台做饭总引得对面的缝纫女工不时好奇的往这边观望。琼兰就会把窗帘拉起来把那些好奇的目光阻挡在窗外。在她的住所,我成了常客。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一种朦胧的感觉,如同不成熟的青春。可是,在我还没有失去青春时,琼兰也成了我生命中的过客。

  这缘自于她从上海回来的闺蜜,一个牙尖嘴利的女孩子,在天府广场找了份卖书的工作。每一次有她在场我都是她打趣的对象,这使我很不快。一次我去天府广场买书时明明看见了她却装作无视。我想她同样也看见了我,并告诉了琼兰这一事。

  但这还不是压垮我和琼兰友谊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彻底葬送我们友谊的是我的无知和唐突。那是一个晚上,准确的说是夜幕刚刚降临。我和厂里的几个室友去逛夜市,那里刚好离琼兰租的房子不远。不知道是谁提议让我带他们去琼兰的住处看看。也许是为了满足一下虚荣心,我竟买了水果带他们去了。琼兰和她的闺蜜对我们的不请自到很是生气,在我们离开时把水果退了回来,并告诉我以后不要再去了。

  年少气盛的我真的没有再去,一周后打了个电话去她的公司找她,倒是接了,只是告诉我别再打电话找她。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两年后,当我明白什么是爱情的时候选择了一个黄昏去了那栋曾经熟悉的出租楼。物是人非,楼还是那栋楼,树还是那棵树,只是屋里的人换成了一个送报纸的女孩子。那一刻,我知道琼兰如流星一样永远的划过了我生命的天际,只留下一道弧线刻在我心底的一个角落,过了很多年后依然让我彻夜的疼痛。我失去了一个朋友,甚至是生命中的爱人。

  记不清多少次黄昏,我徘徊在厂北路一带,看着熟悉的街景,曾经与琼兰逛街的一幕幕慢慢清晰起来,第一次买菜,第一看录像,第一次买本书送她,第一次骑车穿过子夜的街头忘乎所以撞在电杆上……这些快乐的时光幻灯片似的在脑海里呈现又逐渐暗淡下去。我多希望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如同初识的样子,柔柔地问一句:请问你是唐杰吗?然而我没有等来她,也许电视剧里的奇迹在现实中太少。

  英子走了,琼兰走了,佳婕也走了。晚熟的我竟然没有把握住任何一个女孩子。那时候的青春太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不知情为何物!爱为何物!哪怕对方已有所暗示自己仍懵懵懂懂浑然不觉。有的人一但错过了就不再,有的花不折就注定只能独守空枝。青春的韶华,我走过,或许也不曾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