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不白之冤散文
人这一生难免会蒙受一些不白之冤,从清文字冤案到“*”动乱年代,那些受不白之冤者不胜枚举。而我的不白之冤却缘于一个“贫”字。同上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它给我带来的伤害,却是痛彻心扉的。
初中毕业后,根据自己的爱好,我报考了幼儿师范学校。由于家乡连年受自然灾害,家里的姊妹五人又都上学,一时间学费成了困难。开学后,我向学校递交了减免学费的申请,经过校方的核实后,批准了我的请求。我珍视这难得的照顾,在校期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从不乱花一分钱。就连我最知心的朋友过生日我也从未买过礼物。我觉得“君子之交淡如水”毕竟我们还没有花自己挣来的钱。在人情方面我不及家境好的同学,但专业课我门门得优,后被评为校委会文娱部长。虽说在同学们的眼里我近乎于“葛朗台”但同学们专业课方面有了困难,我都积极相帮。
那时我们是集体大宿舍,一个寝室能住20多人。财会女寝住不下,财会班的张晓谋便搬到了我们寝。张晓谋不仅人长得漂亮,家境也好,花起钱来从不顾惜,着实令我们寝的几个虚荣女生好不羡慕。
欢乐的集体生活没过多久,寝室里就接二连三的丢起了钱。我也在被偷之列,那是我从生活费中节省下来买书用的钱。丢钱的同学总是骂上几句,独我不骂,骂也无意,却又伤大雅。有时候同学们三五成群的在一起猜测谁是偷钱的贼,而我从不加入猜疑之列。我相信猜疑也会有错,福尔摩斯也需要证据。后来我发现同学们渐渐的疏远了我,似乎对我有了戒备,就连我床铺的左右也与我有了一段空隙。傻乎乎的`我从未多想什么,或许是她们因我未发表见解而生我的气吧。
那是临毕业的两周前,平静的寝室沸腾了,张晓谋偷钱被同学发现了。经大家的再三追问,她对以往所偷的钱都供认不讳。此时同学们才说明与我保持距离的原因。因为我曾是她们的重点怀疑对象。理由很简单,一是:我家境贫困,二是:我对丢钱的问题不积极。听后,我既气愤又伤心。
不幸中的万幸,真正的贼被抓到了,假如张晓谋不被发现,我这无形的黑锅岂不是在同学们的心中背一辈子。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人,不可以用贫富论其好坏。我深信孔圣人的一句话:“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如今想来,此事已过十年之久,但令我至今难忘。它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准则:人,不以贫富论其事,不以贫富论其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