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儿女》读后感4篇
朱自清散文《儿女》读后感1
身为作家的朱自清我们了解,身为父亲的朱自清又会是怎样的?品读《儿女》,让我们走进这位父亲。
《儿女》委婉真挚。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没有浓墨重彩,没有刻意雕琢,朱自清用平静的口吻向我们诉说着自己在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在胡适之先生的《藏晖室札记》里,见过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并引培根的话,‘有妻子者,其命定矣。’”而自己却已是五个儿女的父亲了。原本自己是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强,做父亲更是不成。”但一旦成为了父亲,就得为“他们该怎样长大”负上责任。所以这位父亲按照古老的传统,用粗暴的方式对待儿女。“近来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渐渐觉得自己的残酷;想着孩子们受过的体罚和叱责,始终不能辩解——像抚摩着旧创痕那样,我的心酸溜溜的。“岁近中年,回首往事,才渐觉得自己的残酷;而后更是决定要好好做父亲,让他们知道怎样做人,帮助他们去发展自己,培养他们的胸襟与眼光。
作者欣喜的向我们介绍了他的五个儿女:阿毛“你用手指去拨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脸,她便会张开没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闰儿不正确的发音,总逗人乐,他那胖胖的体态和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大姊便阿菜满脑子的疑问,拥有强烈的求知欲;阿九是喜欢书的孩子;转儿曾用了生硬的扬州话和那特别尖的小嗓子向着我:“我要到北京去”。他们以各自不同的面貌,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正面意义的‘幸福’,其实也未尝没有。正如谁所说,小的总是可爱,孩子们的小模样,小心眼儿,确有些教人舍不得的。”身为人父的朱自清从儿女身上感受到了幸福。看着儿女们真实的哭笑,旁观着儿女们学话学走是的可爱模样。“父亲”一词不再仅意味着责任,参与儿女的成长,帮助儿女的成长,正是一个父亲所真正快乐的。
文章没有华美、绮丽的词句,没有精雕细琢的构造。简洁的笔墨之间,具有一种自然美的魅力。朴实的向我们展现了作为父亲朱自清的生活点滴和心路历程,作者更把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女细密的观察,对日常生活深切的`体验,向我们坦诚倾诉……
朱自清散文《儿女》读后感2
朱自清的《儿女》写得清新自然,好像是写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其中有一段使我读了又读。“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养他们基本的力量——胸襟与眼光;孩子们还是孩子们,自然说不让高的远的,慢慢从近处小处下手便了,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样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辉也罢,倒楣也罢,平凡也罢,让们们各尽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从此好好地做一回父亲,便自称心满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读罢此文,作为儿女的人都应有所感慨,是谁给了我们生命,是谁教会我们做人,是谁搀扶我们踏上崎岖的人生之路,其答案就是父母。儿女无论是聪明还是愚笨,是懂事还是任性,是事业有成还是默默无闻,父母都会用宽大的心来接受他们。这篇散文用朴素、自然、生动的语言描写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琐事,但让人读来感到亲切,能让读者从中体会到父母对儿女的那份浓浓的爱。
朱自清散文《儿女》读后感3
《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光天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往返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玻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非凡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一定责任。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一位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急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朱自清散文《儿女》读后感4
读朱自清的《儿女》,颇多感慨,颇多共鸣。虽然是名家,但在写作方法上平铺直叙,娓娓道来,自然纯朴让人觉得就是自己现在生活的写照,抑或是自己昨天的成长经历。读到共同之处,难免发笑或感动。或者干脆觉得可能生活给予每个人的都是这么多,我们这等凡人更没必要为生活中的琐事而烦恼。只有放宽心胸,稀释稀释再稀释,淡化淡化再淡化。宽容可以去化一切。有人说:不聋不瞎,不配当家。我觉得说得特好。
而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朱自清写道“我们家真是成日的千军万马呀!”是呀,我们家虽然没有朱自清孩子多,但是父母和我在一起生活,姐姐和弟弟以看母亲为由,每家至少两个孩子,加上表姐给一个老乡看孩子,也带着孩子过来看望她姑姑,暑假时,加上表姐自己老家的孩子,还有一些其它的串门子,或老家来走亲戚的,终日里生意兴隆。好呆表哥家几口因故全家搬迁。孩子多,争东西吵架是难免的。吃饭是小事,父母乐意做两锅她们高兴就好。最重要的是任何东西放在哪里都有可能找不到,我受不了家里卫生差。更为重要的是整天熙熙攘攘,孩子无法安静地写作业。开始时我时常为此生气,父亲和我吵:“如果不是你母亲我们两个在,你请也请不来他们,在老家没有一个人敢说你妈不干净的,干净是远近闻名的。”
用朱自清的话说“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得还是自杀的好”。
最初时没有人邀请父母去他们那里住住。弟弟又生了个女儿,前阵邀请母亲干脆住他家给他看孩子时,也顺便邀请父亲一块儿过去,父亲拒绝了。后来听母亲说父亲这样理解的:刚来城市生活时,恨不得他所有的孩子他都能天天见,可是前阵子母亲才去弟弟家看孩子,其间回老家她娘家参加她一个侄女婚宴时不小心摔着腰了,骨折,回来后就直接到我这儿了,钱大部分都是我出的(估计姐姐拿了一点,我自夸一点,在孝敬父母方面我从不等待,不攀比,因为我太知道“子欲孝而亲不待”的含义了),家里还常常这般热闹,除了照顾母亲外,还常常要给这大户口人家做饭,洗洗涮涮的,他自己累够了。加上弟弟和姐夫常常要父亲把他养的鸟卖了。父亲很生气,说:“我跟着二女儿生活,二女儿从来没嫌弃我养鸟,不在你们家,你们还有意见。”今年春节,母亲的腰还没好彻底,我不想让他们回老家过年,但他们执意要回,于是父亲租了个加长面包拉着他那心爱的几笼鸟回老家了。父亲说:等母亲的病好彻底了宁愿和母亲分开也不愿意去弟弟那边生活。他养鸟能带给他乐趣。我的观点向来是他们高兴就好。
他们走后,家里终于可以安静几天,我呆在家里,督促孩子写作业。也想静静的生活几天,做做饭,擦擦地板,看看报纸,喝喝茶。认认真真的做几天家庭妇女。可总在我沉下来潜心干家务时,电话来了,今天下午,必须出去。等我回来时问大孩子是否去上古筝课了,她吞吞吐吐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上网错过时间了,我这次真的生气了,长这么大没跟他们动过手,今天我让她把手伸出来用尺在上面打了三下,并且告诉她:首先要为自己犯的错埋单。其次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靠口头说已经无效。最后是我认为这样是对她负责,称现在努力还不算太晚。
我看着她含泪进自己的房间了。
“想想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声,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朱自清说。而我只知道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好的教育方式真的没有,最初就是觉得我们小时候挨打比较多,自己绝对不打骂孩子,但如今看来"棍棒出孝子"简单,好使。
朱自清用这种写作方式把生活琐事说得明白,有趣。我不知道我是否说清楚了我的生活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