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有效期限散文
爱人之间的有效承诺,是有“有效期限”的,即使字里行间加上“永远”,你都要感动对方许下承诺的当下,是那么认真、勇敢,而不是追究他讲的`永远究竟有多远,感情里最大的浪漫,就是懂得把有效期限的承诺,在当下就当作永远,而不是时过境迁以后,像债务般去追讨对方为什么没有遵守诺言。
最近有两个朋友遇上这样啼笑皆非的事,虽然有点咎由自取,我还是觉得处境堪怜。
其中一个是女性朋友,曾经暗恋已婚男主管多年,心理明知这是不论恋,要自己踩刹车,对方可能已经明显感觉她的爱慕之意。一年多以后,男主管很低调地离婚,他主动找她说着件事,并且在重要的关键字句上加重语气:“我知道你喜欢我,我是为你才离婚的。”
她不知道是因为刹车踩了太久,已经跑不动,或是当初只是一时冲动而已,并没有真正想要把他从婚姻中解救出来。总之,听到他说“我是为你才离婚”时,立刻浮上心头的四个字是“愧不敢当”。无言的她,认为彼此已经无缘。她被自己的愧疚,逼得走投无路,只好主动离职。
办公室没人知道她突然离开的真正原因,男主管既尴尬
又抱歉,仅以短信安慰“其实你没有承诺什么,是我自己想太多”。
另一个男性朋友,是在他心仪的女生还有男友时,主动去拿号码牌挂号,清清楚楚地说:“若有一天,你离开他,请来找我,不论多久我都等你!”他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不早不晚,就在三个月后,他已经决定和另一个女孩交往的第二天。
感情里的承诺,说得时候很真心,当下所爱的人听到,觉得非常感动,这就够了。如果要把承诺保留下来当证据,过一段时间再验证有没有兑现,这真是太残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