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同桌三篇
同桌散文篇一:《我的同桌》800字文章
我的同桌,是一位活泼开朗的女生,她叫艾比白。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终身伴侣的妻子。她有着乌黑的头发,长长的眼睫毛,浓密的睫毛下,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宝石般的大眼睛。每当她眨着他眨眼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在上下不停地摆动着,像像两排浓密的毛刷子淘气地一张一合的。那时是同桌,可我们之间理所当然会发生很多事情。
记得有一个期末考试前,在口语课的时候我突然胃疼了。疼的要命了实在忍不住。老师在在讲台上讲课,我在课桌前捂着头,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有点儿眼泪,老师加我很难受,就别的男同学帮我送回宿舍。这是艾比白立刻站起来对老师说:“老师我来把他送会宿舍吧。”听了她的话我很吃惊。一个女孩怎会可能这样的胆子呢。不是别的场所,就是在教室里而大家面前。在别人的勉强和她的严肃的要求下我,我只好同意了。他扶着送到宿舍回去。别看艾比白的学习平时一般,但对人非常友善,所以人缘一直不错。回到宿舍,艾比白帮我脱离衣服,扶我躺在床上,然后从柜子里找出胃疼药,帮我倒上水等我吃完药,他就匆匆忙忙地回班里上课去了。当时我心里对她产生了一种敬佩感觉。因为她已经在我心中有位置了。
一次上作文课上,我的钢笔突然间没了墨水.令我苦恼万分。她看到我十分焦急,说道:”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需要我的帮忙吗?”我笑了笑,不好意思的说:”我的钢笔的墨水??”没等我说完,她就翻了翻书包,拿出了她自己都不舍得用的钢笔递了给我。我忙推了推她的手,说:”不行,不行这不是你最喜欢的笔吗?””没关系的拉,我现在不用给你用!”她笑了笑说.是她把我从绝望的深渊拉了回来,是她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她借给我了一支钢笔。如获至宝的我打开笔盖,又重新在纸上流利地写着字。我是多么感谢他呀。
我的同桌非常乐于助人,正是因为他的这种高贵的品质,所以我才和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只要每个人都有着良好的品质,互相帮助,互相谅解,那么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彼此结下深厚的友谊,这种友谊将是永恒的,谁也无法割舍,谁也破坏不了,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种友谊也永远不会破灭的这种高贵的品质,所以我才和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只要每个人都有着良好的品质,互相帮助,互相谅解,那么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彼此结下深厚的友谊,这种友谊将是永
恒的,谁也无法割舍,谁也破坏不了,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种友谊也永远不会破灭!
同桌散文篇二:关于同桌的作文1000字
啥,又要调座位,她成了我同桌啊!她是谁?江湖女侠呀!
牛刀小试
上课铃像一股巨浪将同学们从愉快的沙滩冲上教室,可是由于“惯性”作用,前排正唇枪舌剑的A和B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但闻身旁巨响一声,满座寂然无敢哗者,视之,盖同桌大发雷霆也,只见她眼睛瞪得溜圆,大呼一声:“已经上课了??”话未说完,就被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挡了回来:“你算老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她说得对!”老师一句盖棺定论,但同桌的怒火依然在燃烧。我不禁感叹:“真乃女中豪杰也!”
正面交锋
最近几日,我总是黑白颠倒,自习课,我又忍不住低下宝贵的.头颅,与周公一起解梦。同桌一招降龙十八掌让我龇牙咧嘴,我气不打一处来,但深知江湖险恶只得忍气吞声,刚想重温旧梦,一个乾坤大挪移立即让我的身体做匀速直线运动。没办法,只好使出武林绝学“金蝉脱壳”躲过去了,只是地方太小,我一个“老汉拔葱”,头与课本亲密接触,睡意全无,心里直骂“最毒女人心”。
挥刀如虹
和她相处了三天才发现她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篆刻”。瞧,那张可怜的桌子又成了她的牺牲品,只见她双手持刀,如行云流水股,一幅作品就完工了。我忍不住问她,你怎么这么不爱惜公物呢?自称“简答题专家”的她摇摇头,答曰:“非也,非也,第一,把’一些单词生字刻在桌上,随时都看到,可加深记忆;第二,桌上刻着这些东西,一睡觉脸上就会有烙印,可以不开小差;第三??”周围的一大群人,听得嘴巴都张成大大的“0”形了。
锋芒毕露
一日,数学课上,前排某君躲在桌下偷看漫画书,可能太入神了,不时传来阵阵轻笑,数学老师听见了,便问:“某君,你低着头干什么?”某君见数学老师刀子般的眼神,吞吞吐吐:“我??找东西。”“找什么?”“找借口!”同桌叫道。果然,课后某君被请进办公室。正因为她这样的性格,被多次提起“公诉”,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但她依然面不改色: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默叹:真乃英雄也。
儒雅匪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同桌的口头禅,但依我看,这位“君子”取别人的财,也似无道。一天,C君兴高采烈地从小卖部买来新上市的“啤儿茶爽”,却被我那正在观望猎物的“君子”同桌瞧见,接下来就可想而知了,同桌“风尘仆仆,不远万里”跑到教室后头,毫无“土匪本色”,“你可不可以??”“什么?”C不解,但同桌死死盯着(来自:WWw.HnnscY.com:同桌散文)C手中的“啤儿茶爽”,C豁然会意道:“好,我就分你一点儿。”同桌闻言甚喜,又是溜须拍马,又是阿谀逢迎。咳!难道这便是她的“取之有道”?
唉,她在江湖上掀起的波澜甚多,怎能一一道尽啊。
同桌散文篇三:2010年中考优秀作文素材:同桌的散文与他
雪白的风衣,齐腰的长发,貌似天使的向凤冉从教室走了出来,她不是什么校花,倒让所有未婚男老师的眼睛放出异样的光芒。刚刚拿到硕士学位的她被分到我们学校,成为了我的班主任,我挺喜欢她的,可我不是同性恋!和我一样喜欢她的还有很多人,包括任新智,他喜欢向老师的美貌、直言不讳、关心人、理解人。总之,向老师的一切都吸引着他,他唯一的弱科语文,开始突飞猛进,他开始写散文,写的肯定是她!
而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同桌的他,一个帅气、天真的阳光男孩。我也学会了写散文,写的是他!我会用笔写出他迷人的微笑,用笔记录他的喜怒哀乐,用心去爱他。他的每一个眼神都让我心惊肉跳,他的每一句话都令我魂牵梦萦,他每一次对我笑我都不敢正视,他无论于我距离多远,,我总能第一眼看到他,认出他。我不敢再看,却又忍不住不停地看。
转眼一年即逝,我当选了文学社副社长,我的顶头上司便是新任社长任新智。可可,我能看看你那一本散文集吗?任新智问我那我能看你那本吗?我反问他当然不行了,那、那是.对阿!所以你也不能看我的!我抱着本子,偷笑着跑回了教室。可可,你就这么小气啊?任新智在后面追着我。哇,那你大方,你的给我看!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望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
又是一年叶落时,由于学习我不得不放弃文学社的工作。任新智却还为老师写着感人的文章。我每天晚上都抱着写给同桌的散文,看着他的照片,痴痴的笑,等待黑色六月,那年8月9号我如愿接到了浙广的新闻系通知书,而他去了北大法文系。眼看就要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时,我又接到了中国警官大学的通知书。为了他,我毅然放弃了自己十几年的梦想,放弃了今后的文字生活,收拾行装去了北京。
尽管穿着警服、做个警花是许多人的梦想,是许多GG们喜欢的类型。可是这毕竟非我所愿。大三那年任新智打来了电话,他说他的散文集出版了。我跑到书店买了那本《白色风衣》。我哭着看完了那本书。书中说他又认识了一个喜欢穿白色风衣的女孩和当年的向老师很像,他们要结婚了,他以后不会再写散文了。
看过之后,我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毕业后,选择了继续做警花。因为我以为警察是坚强的,可是我错了!我也出版了我的散文集《同桌的散文与他》。从那以后我也不再写散文,我爱的人他不爱我,他只喜欢白色风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