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写作时的癖好散文

  自己写文也有一段时间了,突然我就发现,自己写作的时候有个爱好:喜欢边嚼着益达边码字。在写作之前我是不怎么嚼口香糖的,第一次码字的时候嚼着两粒益达,码了两个多小时字,益达早就嚼没味了。

小谈写作时的癖好散文

  此后,一写文码字,总要来上两粒,这也算是我个人的写作癖好吧。虽然这对码字没什么影响,不过这对牙齿好,是个不坏的癖好。

  其实,许多名家文豪写作时也有癖好,他们的癖好在我眼中算得上是近乎疯狂。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想必很多人都拜读过吧,《平凡的世界》是我最喜欢的文学著作之一。路遥创作的时候,他几乎没有过正真的早晨。

  在他的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中他提到:在我的创作生活中,几乎没有真正的早晨,我的早晨都是从中午开始的,这是多年养的习惯。我知道这习惯不好,也曾试图多次改正,但都没有达到目的。这正应了那就古老的话:积习难改。既然已经不能改正,所幸也就听之任之。

  路遥在凌晨两点到三点左右入睡,有时甚至延伸到四点到五点。天亮以后才睡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午饭前的一个钟头,路遥的早晨才开始。

  此外,在午饭前的这一个小时,他要接连抽三五支香烟。工作时一天抽两包烟,抽得口腔舌头发苦发麻,更本感觉不出烟味如何。

  用烫汤的水洗把脸,喝杯浓咖啡。午饭之后,几乎立刻扑到桌面上写作。

  我曾读过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写的《挪威的森林》,于是,一下子被他圈粉了。之后还拜读过他的其他成名作品。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懂生活的作家。

  在音乐的'洪流中,他寻找到安宁。

  村上春树在某种意义上充当了中国年轻一代的爵士音乐启蒙老师。他为此写有《爵士乐群英谱》,反正,我就是因为他而对爵士乐有些了解。

  他正言道:“我不多说太难的话,一手拿着啤酒罐,任由身体沉在沙发里,把音响的音量提高,只要尽情置身在音乐的洪水中,这个世界就是天堂了。”

  此外,村上春树还带动了我跑步,我想,不止是我,他还带动着其他很多人。他每天跑十公里,也正如他所说,写一部长篇小说就像一种生存训练,所以身体的强度和艺术家的敏锐度一样重要。

  在我所知道的作家里,他是最懂生活了。

  这是年轻时候的海明威,我不知道,课本上的海明威图片换成他年轻时候会怎样。好了,言归正传。海明威是一个严格的数字控。

  他每天只写500字,他自己形容说,每天写够固定配额停笔时,有种“跟你心爱人做完爱后”的“既空且满”的感觉。(突然,我觉得还是应该放一张他上了年纪的照片。)

  字数是他众多怪癖之一,他还喜欢用一只脚站着写作。他说:“采取这种姿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他还很勤奋,总是对自己的作品反复修改。《丧钟为谁而鸣》的创作花了17个月,完成后天天修改,清样出来后,他连续修改了96个小时,没有离开房间。

  其实,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家有着不同的怪癖,在我看来,这是作家们独特可爱的一面。或许,对他们而言,这些怪癖是自己写作的仪式吧。

  此时,我嘴里的益达已经没味了(我想,这就是我的写作仪式吧。)

  而你,写作时又有什么癖好呢?

  有一个理科生,他学计算机。但他爱阅读,总想表达自己所思所想。将来,或许他能成为一只会写作的程序猿。他还希望有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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