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情缘散文
我喜欢青花瓷,也喜欢旗袍,令我惊异的是,二者竟能完美地融合。
从记忆里面追寻着青花瓷纹理的旗袍,那种美是十分具有想象力的。
儿时看电视,我喜欢看里面穿着旗袍的女子,碎碎的花纹,素雅的色彩,搭配着高跟鞋或者碎花布鞋,头发随意地一挽,从大上海的闹市街或者江南的石板路款款走来,眉目之间透着万种风情。
后来读了张爱玲的小说,不论是《倾国倾城》还是《金锁记》,爱玲笔下的女子都是喜欢穿旗袍的,我不仅想到了文字背后那个一样深深爱着旗袍的女子,每每现身,便是一袭旗袍的打扮,高傲地俯视着芸芸众生,她甚至可以不把全世界放在眼里,却唯独不能没有胡兰成。轻轻地打开书,回想那个已经逝去了的世界,游离在优美的文字之间,仿佛走进了一段冷艳忧伤的岁月……
十七八岁的时候,姑姑出嫁了,姑姑结婚的时候,便是一身大红色的旗袍打扮,我惊艳,原来女人可以这么美,美的让人浮想联翩,忍不住用手拉拉姑姑的旗袍,姑姑笑语盈盈地俯下身问我,要不要试一试,我的内心很惊恐,赶紧说,不要,不要。虽然内心也是极度向往那种像唐诗一样美的样子,但我还是害怕那种绝美被我糟蹋的一塌糊涂,玄想着也罢,哪怕是隔着一段岁月去远观也罢。
二十四岁的那年,我工作来到了苏州,已经长成大姑娘的我,决定去试一件属于自己的旗袍。拉着好友去七里山塘,徘徊在一家又一家古香古色的丝绸店里,触摸着丝质般光滑的衣料,任由青花瓷的细密花纹从指间缓缓滑过,我读不懂它,但是真的能听到那像少女一样的心事在细密流淌。
我拿出一件淡雅的旗袍,认真地在身上比划了下,白色的质地,淡蓝的碎花,用手指轻轻地触摸着衣料,就好像是触摸着少女光洁的肌肤,丰盈而又圆润,素雅柔和的线条将少女的身体勾勒的凹凸无遗。风仪的脖颈、臂膀、纤细的腰肢、圆润的臀,一直到露出来的脚踝,恍惚间,那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个美人,一个像唐诗一样美好的女子。
试好衣服来到镜子前,镜子里的我,平添了万千的仪态,她悄然无声地紧贴着我的肌肤,忽然内心涌起一阵甜蜜,就好像是爱人的手在轻轻触摸着一样,轻轻地拉上衣链,就好像与爱人的心紧密契合。就是她了。
于千万人海中,就这么遇上了,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轻轻地问一句,原来是你。往事与时光,忽然咔嚓一声,就折断在这里,一支明亮,三支忧伤。
从此就对旗袍有着说不出的沉迷与期待。
不知怎么的,后来就想起了月光中的话:他在楼梯上偶然碰到她,她的脸在白天也像在月光下似的,他目送着她,感到从没有过的寂寞。——此时此刻,世界真的就这样静止在一袭旗袍上,冷艳、忧伤、寂寞。
我想,女人一生是应该拥有一件旗袍的,就像一生终究要找到自己深爱的恋人一样,有的人,深看了一眼,便从此牵上了手,有的人苦苦寻觅一生都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旗袍,这始终是无法弥补的缺憾。
不一定非要穿出去,哪怕一辈子放在箱底里。当我们白发苍苍时,隔着一段岁月去观望,触摸着那些带着褶皱的纹理,嗅着青春年华里的甜香,任由岁月发酵成酒的幽香、醇正、绵软……
【敬畏生命】
地处海拔高度三四千米的黄土高原,这里,因为极度缺水,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显得极其艰难。在这片干旱、荒凉、贫瘠的黄土地上,它们凭借着对生命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艰苦地寻找着水源,在充满险恶的静谧中顽强地生长着。它们构成了茫茫荒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
当我的目光触及一眼望不到边的荒凉时,而这一刻我刚刚从地球的另一端,色彩缤纷、生机盎然的绿色海洋走来。看惯了太多的郁郁葱葱,总能被这里野性的激情感染,总会因这种生命的态度心生畏惧。回家的火车上,偶遇一位素不相识的朋友,看到车窗外一眼望不到边的荒芜,朋友说来到大西北,满怀的情感只化作四个字:敬畏生命。
敬畏生命!也正是这简单的四个字触动了我心底最柔弱的弦。我们的生命生机勃勃,我们的生命之花开的正绚烂,但我们并不真正懂得生命两个字。就像友人所说的,只有切肤之痛般地失去过,才能最深地感悟到对生的强烈渴望。望着车窗外一座又一座永无止境的荒山,仿佛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从郁郁葱葱的天之南走到了生命最原始、最野性的本质。极不负责的造物主在这里倾倒了整箱整箱的灰黄,又孩子般任性地硬是将花红柳绿塞给了江南。
五月的天,南国已是浓郁的要滴出水来,而这里竟连春天的生机都不能明显地感觉到,荒芜的山上,寸草不生。河道里,干枯的地表裂着触目惊心的口子,铁道两边的白杨,因为没有足够的水,大多已经枯死了。偶尔会在山脚下的背阳处,掠过一丝薄薄的绿意,竟也能让我欢呼雀跃一阵子,它们用艰难的姿势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顽强。它们不曾受到上天的恩赐,但他们一样有盎然的勃勃生机和奔放的热情。聆听着车窗外强劲的生命节拍和旋律,在心灵的最深处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那是自人类时期就与生俱来的对生命的真诚信仰,那一刻,我终于领悟了生命。
从遥远的上古时代到今天,它们一次次地用顽强的生命向大自然的恶劣宣示着对生的渴望,一步步、一点点地将荒山秃岭改造成苍翠满山。想起了不久前看过的一个故事,一个恶作剧的小男孩将沙从中的一株蓬草连根拔起,扔在沙地上,几天过去了,小男孩和他的父亲来到了沙地上,看到蓬草并没有死,而是艰难地将根扎进沙土中,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水分的流失,将浑身的叶子都曲卷成一团,又过了一段时间,小男孩惊奇地发现这株蓬草竟然挪动了位置,为了生存,沙漠中的蓬草常常会狠心地将自己连根拔起,抱成一团,随风滚到靠近水源的地方去扎根、去生存。
法国思想家史怀哲指出,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他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他曾在自己的书中写到,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生命的可贵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而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方向。
也只有当我们拥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的眼前铺展出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最彻底地感受到生命的高贵和美丽。我们敬畏万物苍生,不仅仅源于人类最本源的怜悯之心,更是我们对生命的由衷热爱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