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悄然苦笑散文
本人工作之余,喜欢写稿、摄影。大概是年复一年执着写稿投稿精神可嘉,感动了某些报刊编辑或征文评委们吧,我每年差不多都有数篇拙作获奖。按理说,获奖了应该高兴呀。可是,面对那一份份获奖通知,我有时悄然苦笑而已;有时,索性将通知扔进了垃圾箱。
通知的版本,通常先是恭喜祝贺获得了几等奖(恭喜函有时还径直寄到单位),然后诉说主办方经费不足,需要获奖者自费购买获奖证书以及奖杯等;紧接着,亮出了旅游线路,只要获奖者愿意出钱,近至主办地的风景名胜,远到欧美发达国家均可潇洒成行。如果不掏“银子”,文章再好其命运也是“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我乃一介事业单位的普通职工,上有老下有小,每月就二千多元工资。虽没沦落到饥寒交迫的境地,但算计稍不注意,就可能诱发家庭“金融危机”。面对交不到千元就能购买证书奖杯的荣誉,面对用几千元就能赴表彰会场地欣赏风景名胜的机遇,面对花上万元就能圆出国梦的诱惑,我只能默默品味唐代大诗人李白的“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滋味!
获奖了还要获奖者自己掏腰包购买奖品,乍一看也许没有道理不近人情,但这也不能一味怨怪主办方。主办方如报刊社也是吃财政饭的,他们的办公经费有限,不可能赔本办好事。若非他们经常扮演“伯乐”角色,我等非专业“千里马”,也许永远只能在矮小马厩里“奔腾”。
面对获奖通知而不能“有所作为”,只能怪自己没有本事。某些人,或在行政单位或在科研机构工作或是单位法人代表,他们接到获奖通知,岂止能报销领奖费用,回单位还能根据获奖级别获得再奖励呢。不少单位法人代表,财政大权在握,每年在开会、培训日程安排中都有游山玩水内容,再多的花费也能轻松报销。有些单位的头头脑脑,开研讨会竟能去俄罗斯“走一遭”;有些单位项目经费绰绰有余,于是被安排去港澳、欧洲“考察”……面对这一切,我除了目瞪口呆,只能无可奈何。
本人无意嫉妒上述那些人,也无权说反腐倡廉搞得不好。只能说,在现有*下,还有不少不公平明显存在着。譬如说,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征文活动中,评奖也许是公正的,但对获奖者在收费上似应有所区别。对不能报销的获奖者,如对下岗工人、穷山区农民等收费可以少一点。获奖者写的内容与所在单位的专业有的确实不对口,有的不是系统内组织的,要单位报销不可能。有的单位不仅不报销,反而开会还算事假。像我熟悉的一家事业单位,近期大抓效能建设,职工迟到一分钟要罚人民币60元,在这样的单位,若想为专业不沾边的获奖而去外地领奖,简直是奢望。
参加征文活动虽然未必是从事专业活动,但毕竟是一次公益活动的参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像谈节能,说纳税,读书体会,反腐倡廉举措,国庆抒怀之类的征文,无论能否获奖,终归对陶冶情操大有裨益。获奖了,同时也公布了作者的'单位,难道不是对单位的一次褒奖和免费广告吗?
业余活动是丰富多彩的,职工们在工作之余有权选择自己乐意干的事。单位职工参加有意义的征文活动获奖了,单位法人代表若不想奖励,至少不能以为那是“不务正业”。开明且见识多的领导,会为单位有“笔头子”感到欣慰,进而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职工获奖了,就应该支持他们参加会议、报销相关费用,同时给予配套奖励,并在单位予以宣传。从而树立正气,鼓舞人心,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当下有些现象,令人百思不解。比如,人们(包括有些单位领导)只要有机会相聚,畅谈的话题似乎只有打麻将,而且越谈越投机。有些公务活动间隙,麻将谜们也是兴致勃勃谈“胡”了、说发了,句句话离不开麻将。有时迎接上级检查,这边当着职工面像模像样翻记录、看制度,那边安排去餐厅宴请,酒醉饭饱后喜滋滋陪领导“垒长城”、看领导“神”般赢钱…..
写稿并获奖与打麻将赌钱,也许不可类比;但摆在桌子面上,在善良人们的眼中,写稿是项高尚的脑力劳动,谁是谁非人们的心里有秆秤!写稿获奖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积极参与过程。写稿评上了奖,是否真能获到奖也无所谓,关键是你的能力获得了专家和权威的肯定,你受到了大家的尊重。一个人别离人间了,但他的文章仍然被后人品读,这是对作者最大的无价赞誉。
(全文约17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