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价值随笔散文

  一个朋友,因发生车祸养病于家里。我前去探望之时,他拿出张赔偿清单让我看所列是否齐全。我如是照做,随感不可思议:一个初中都没毕业,也不嗜好上网的他,竟然在单子上列出了诸如精神损失费、误工费、陪护费等非常正规的赔偿款项。若先看单子不见人,我想受害者不是高大上的白领,也至少是工薪阶级成员。可站在我面前的,却是外表憨厚的农村小本从业者。这种落差,让我觉得车祸真神奇,竟然能“抬升”一个人的身份。

车祸的价值随笔散文

  除此之外,开玩笑讲,朋友的这场车祸可谓价值不菲。不仅改变了已久的内在形象,而且经济上也是收获颇丰。就一条小腿骨折,赔偿费用达到十几万。(在这需要自贱一下,如果有人愿意出同样的价钱,让我受同样的伤,我绝对愿意一试。)尽管这笔“买卖”尚未谈拢,我想最后的数目也会相差无几吧。毕竟他是有前车之鉴的。

  有时候,我觉得巧合真是巧的离奇。就比如我朋友这家人,算是和车较上劲了。朋友被撞之前,他的母亲才刚刚恢复健康不久。致病诱因,就是发生了小车祸,手骨折了。还有一年前他的爷爷,也是因为发生车祸离世的。经过这两场车祸,在赔偿上朋友得出的教训是:不管对方富有贫穷,自己都不能发善心。因为即使你考虑肇事者家境贫寒,让他们少赔点,人家也不会感激你,最后肯定还是愁人相待。所以,怎样都是愁人,还不如多要点钱合适。

  目前,据我掌握的消息,朋友这场事故的肇事者家境还比较好,但也仍然一直推迟,不愿意与朋友家来谈赔偿的问题。原因嘛,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这么说来,这场车祸的另一个价值就出现了:让你乃至整个家的本分、善良荡然全无。

  “远亲不如近邻”在农村人的生活中是根深蒂固的。手里端着一碗饭,两分钟就吃完了,却偏要端上它走三分钟的路去邻居家串门。左邻右舍发生什么事情了,不用请,自己就会主动过去帮忙。这可亲的关系,全靠依仗人本分中的那份善良来维系。可想而知,朋友以后要是康复了,走在路上,发挥的作用肯定比交警站在那里强。

  说起善良,有人说做到不为恶就足以了。扬善,必定会有所损失。不是流传有那么两句话吗?“好人无好报,好人命短。”细细想来,还真是存在这样的规律。不过这种规律都是经由名人典故上总结出的,而对于我们普通人不能一以贯之。那么我们普通的,善良的人们在从善过程中,常会遇到什么呢?莫过于委屈了吧。反正是好人不好当。对此,我们常常抱怨上天的不公:为什么我如此善良,却还要委屈受气呢?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有个善良的小女孩照顾顽皮的弟弟,非常用心。但每次弟弟淘气,恶作剧哭泣,妈妈总会指责小女孩没有照顾好弟弟。于是,她写信给一位教授倾诉自己的委屈:我这么善良,为什么总是受气?

  这个问题或许是太大众化了,教授收到过许多这样的来信,然而博学的他却无从作答。直到某日教授参加一场婚礼,新娘在给新郎戴婚戒的时候,不小心戴在新郎的右手上。这尴尬的一幕,被神父巧妙化解。神父说,你空空的左手,是上天对你的眷顾,特意让你来拥抱新郎的。也正是这句话,教授找到了问题的答案。那就是,让你成为善良的人,就是上天最大的公平,要庆幸自己不是恶人。

  可是,与行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相比,空有善良的名号又有何用呢?

  我始终坚信:与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与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人善,损失的是眼前,获得的是未来。人恶,得到了足下,却也将止步于千里之外。

  另一个我听闻过车祸真实事件就能予以佐证。我父亲有位朋友,在当地是出了名的本分善良。今年秋天的时候,他的亲家开着三轮车撞死了人。在前去受害者家谈赔偿的时候,他自己拿出了四万块钱。心理已经做足了准备:自己也就这么大能耐了,如果受害者家属闲少,也就只好公事公办,亲家该承担责任也只有住牢了。但令人意外的是,受害者家属最后只要了我父亲朋友一万块钱。要知道,当时发生车祸,那四千块钱抢救费是人自家自己出的',另外受害者出殡用的棺椁也是人家自己花几千块钱买的。基本上可以说,受害者家属要的这一万块钱,根本没有获到利益。更难得的是什么?我父亲朋友的母亲后来有次生病住院,受害者家属听闻后,还拿了五斤鸡蛋前去看望。我不得不说,这场车祸太神奇了,两家人不仅没有成了仇人,反而成了亲戚。这就是两个本分善良的人家,因车祸而产生的价值。

  自古以来,对于公平的评判,我认为有三种力量。即,天理、国法、人情。国法最为严肃,惩处的是最显而易见的犯罪事实。但它有时候是仁慈的。比如你要了人家一条命,法律给予的惩处,却也仅仅是限制了你的*,而没有让你拿命偿还。至于人情,惩处的则是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性道德不正,把你孤立于人群之外,口口相传你的臭名。不过,这些都逃不过上天的眼睛。天理会给那些逍遥法外、道德败坏、人性缺失的人最公正的评判,也就是因果报应。

  世间有没有因果报应,我觉得人应该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天理是让人为善行正,而不是从恶扬邪。这种信奉,就如同各种正规教派的信仰一样,它在教导、约束和指引着你做本分善良的人。

  此刻,回想我朋友家与车祸的如此紧密,又何尝不是一种因果呢。要知道,我朋友在刚具备刑事承担能力的年龄,就骑着摩托车撞死了一位老婆婆。并且,他家当时的态度就是,既不能让我朋友深陷牢狱,也不愿过多的赔偿。结果,这种态度,在某种关系的帮助下,成为了事实。如今,他转换身份,也成了受害者。在获得利益赔偿的同时,也将遭受当地人鄙夷的眼光和背后的蔑视。

  内心的长久折磨,要比体肤之伤更为痛苦。

  到底该怎样看待行善的利弊呢?

  还是一心向善吧啊。至于遭受的委屈和损失的东西。请相信,上天会给你理应的抚慰和护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