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法律书籍后(之一)

法律书籍读后感

尽管我只阅读了《法律门》一书的第一章和上半部分,但我仍然有很多印象和启发。我认为这本书需要慢慢思考,并且需要对法律哲学有所了解。我自己的一些感受并没有使阅读变得混乱。

首先,让我谈谈我对《法律之门》一书的总体看法。 “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其中倡导的法律研究方法。该书的作者认为,我们不仅应该学习法律和学习法律,还应该将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并遵循法律的一般精神。了解法律。我认为这对于我们切实学习法律非常重要。当我们研究一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常常只能在专业知识的水平上得出结论。这样的观点通常狭and,不利于我们的长期研究。因此,本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借鉴。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非常美味的书。它不仅可以让我们学习一些普通法体系的法律知识,还可以指导我们思考问题,不仅可以指导我们思考本书。问题更多的是向我们传达一种思想和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阅读转变为主动询问。

在本书的开篇序言中提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序言,导言和导言中受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中,还存在一些使我们思考的问题。在引言中,作者向我们讲述了卡夫卡的寓言-法律之门。当我第一次阅读这个寓言时,我觉得这个寓言必须表现出法律的威严和神秘。但是,最后,网守说那扇门是给乡下人的,但是乡下人仍然看不到法律。然后,在观看了卡夫卡打算继续牧师和K之间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之后,他对这个寓言的含义有了新的理解,但是与此同时,他对这个寓言仍然有相同的疑问。牧师和K之间的争论点。我认为这是该同胞是否被看门人欺骗了。 K认为一开始就被该同胞欺骗,在牧师和K吵架时,牧师建议真正的受骗者。据看门人说,看门人不了解门内的情况,也不知道他实际上属于同胞,处于被欺骗的状态。我认为两者都是合理的,但在重新审查了责任寓言之后,我认为他已将其传达给我们。事实是法律可能是虚幻的,但是由于乡下人的期望和看门人的存在,法律的存在是必要的。话虽如此,我想谈一谈我在稍后提到的“不良秩序总比没有秩序好”问题的一些肤浅观点。坏秩序也许不能保证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坏秩序仍然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至少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终日不会担心,生活相对稳定,人们可以慢慢适应秩序调整他们的行为,但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就会动荡不安。与不稳定的人一样,我认为人们对稳定生活的共同期望可能是不良秩序也令人信服的原因之一。

阅读第一章后,其标题是:法官和律师如何从判例中推理。只要使用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件来解释以下先例的原则,我们就可以理解,美国的法律程序是竞争者。首先,根据判例法,成文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提出论点。法官需要根据竞争者提供的论点进行判例判断。对于这样的法律制度,律师制度的地位尤其重要。尽管法院可以制作和保存案件记录,但很少注意或任意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寻找方便的案件记录来支持观点,并利用法院以前的案件向法院施加压力。书中的提示和问题总是使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窥视以下先例的原型以及日常生活中遵循先例的原因。可以将先例直接理解为经验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这没有先例”,“例外!”,“不要成为榜样!”实际上,这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作为先例的先例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连续,不会受到突然袭击的干扰。此外,莱韦林写道:继续过去的做法是,向新官员提供前任所没有的经验,而他们没有经验。如果他一无所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并从先辈们的知识中受益。如果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任的举止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是愚蠢的,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受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腐败,那么过去与他的行为相比,他的偏见或腐败已经受到公众监督,这限制了他做任何事情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任的做法惯于懒惰,愚昧,愚蠢和偏见,知道他将继续前任的所作所为也将为人们预测法院的行为并调整自己的期望提供基础。 “可以看到先例还在于法官的监督,这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重要的是,普通百姓从权威先例中知道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调整自己的期望,因此先例具有信任保护的作用。

最后,我想说的是,尽管我只阅读了本书的一小部分,但我确实尝试反复找出本书的某些内容,并尝试回答本书中提出的问题。在此过程中,会有些混乱。但这也是一种思考的乐趣。最好的阅读效果应该是与作者进行周到的交流。我相信随着我们经验的增长和对法律哲学的学习,我将回顾这本书。 ,必须有不同的思想和收获。

阅读法律书籍后(二)

只要我们提到法律,它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实际上,法律就像道德,习惯,宗教和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得以组织起来: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得到了适当的保护,我们应该为法律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感恩。

法律的确与我们息息相关,表面上的“与法律同行”意味着:遵守法律。最简单的例子是步行。在路上行走的人并不是那么简单。它也是受法律控制的。法律要求“停止红灯亮绿灯”,每个人都知道,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法律发挥了作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纠纷时,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地解决事故并让一切平静下来。

我们所有人必须自觉遵守法律。为了遵守法律和纪律,我们必须从小做起。小学生没有足够的社交经验,但是他们觉得他们已经成年了。他们喜欢独处,但有时他们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一些学生喜欢结成集团并强调“感情”。说到“公义”,提倡“见路不公就开刀”,有些人甚至更加无法,强行夺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并与他人打架,如果一句话错了,他们会一起打架,直到你乞求。怜悯它甚至看起来都不像一个学生。丑陋地说,这是地面the子。当他们在家里或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问题时,他们只会相信自己并过分信任朋友,而不会听取父母和长者的说服。他们在局势中并不平静,不顾后果采取行动。他们更喜欢“先动手”,“再动脑筋”。事件发生后,没有任何反应,他惊恐不安,直到他平静下来,发现发生了灾难。

在一个人的长寿中,总是会有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义与邪恶,善与恶,真理与虚假,美丽与丑陋,人性的光辉与丑陋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个人。愿我们在法律制度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阅读法律书籍后(三)

法律是什么?

这是每个人第一次询问触及法律的时间。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以从埃及到美国的太空旅行为幌子,将重要的历史典故插入风景和故事中,一次又一次地提出来。该解释很有趣。

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

面对地球,作者描述的太空路线是从西到东顺时针方向。此时,可以发现问题。即使他走到亚欧交往所在地的伊拉克,他也没有继续进入广阔的亚洲地区。这不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吗?难道法律从来没有在这个广阔而富裕的地方真正诞生过?

打开书本:尼罗河y格米人对发现的香蕉的抢先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在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告了古希腊人的自然神学情感和宗教情感;正义的女神拿着秤和剑,蒙住了双眼,宣告了古罗马人对“成熟稳定”,“公正公正”法律的期望。贝卡里亚的“法律规定了犯罪”,“犯罪和惩罚是相容的”和“惩罚是人性化”的论述反映了这个天才的同情心人道主义之光和哲学激情。 《大宪章》和法官的服从使英格兰的约翰·约翰降低了其高尚的头颅德国的威廉一世国王的判决和对平民的合法赔偿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案宣告了公民*和权利的至高无上;引起全球轰动的纽伦堡纳粹战争罪犯审判证明,“严格的法律是非法的”,而实际法律却低于自然。法律传达的社会正义概念;洛杉矶警方对黑人的袭击和*战士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我有一个梦想”,宣称“无论种族如何,正义与博爱”;美国的“米兰达统治”并震惊世界辛普森一案宣称,公民有权享有不自我犯罪的权利,被怀疑犯罪的权利,以及价值冲突以及在案件的正义与社会秩序之间做出选择的权利。

通过上述故事,作者得出以下结论:“法律是自然原则,*和平等”,“它源于人类的行为,建立在公正与正义的基础上”,并且“人类学会了如何控制自己和引导别人。”这些所谓的公平与正义的描述在中国从未出现过。阅读本书后,我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

邓老先生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白猫和黑猫只要抓老鼠,就是好猫。如果您改变这句话,无论谁是统治阶级,只要您能真正考虑人民,这就是一个好的统治阶级。

汉朝的文皇帝,唐代的太宗皇帝被轻描淡写地惩处在古代皇帝之中,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的所有政策在本质上都为人民服务。人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地位而杀害同时也是传道人和朋友的忠诚主义者。另一种是坐。这个职位杀死了兄弟并砍了根。

真正为人民着想的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过,但现在似乎发生了,但可能不会永远发生。这是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没有自己依据的真正原因吗?充分吸收别人的东西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丢掉谦虚的人,把精髓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是很好的吸收。

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观点,对此我非常感谢,那就是人*要是防止“泛*化”。也许这应该是我们的统治者应该仔细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