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兴:幸福与公共音乐
有人说,生命胜于死亡,苦难少于苦难。从逻辑上讲,这是从义到利。为了避免误解,我们可以利用道德哲学中的传统智慧:尽管生活中存在着无限的现象,但我们所要求的不过是幸福(在心理上);换句话说,评估行为的善,恶或对是错误的,应该基于您是否可以从苦难中获得乐趣(就道德哲学而言)。与公义相比,这种寻求享乐的观念可能更接近常识。当然,有很多问题。其一是享乐与公义有时会发生冲突(如酒和毒品一样大),应该怎么做?其次,音乐和道德似乎没有任何物理联系。没有联系,它可能会被驱逐出道德律。除了道德法则,是否会有评估行为的标准?第三,存在人与自我之间不一定协调幸福的问题。例如,对心爱的人的竞争就是这样。如果一个人幸福,另一个人就苦,另一个人苦,另一个人就幸福。我该怎么办?边沁主义旨在解决这一最后的困难。它扩大了幸福的范围,说所谓的道德哲学善,应该指能够使大多数人获得最大幸福的行为。这样,当幸福感无法在彼此之间协调时,就可以通过测量来解决(自然地,会出现不准确的计算问题)。边沁的想法在过去被称为功利主义,实际上已经存在于古代。这是“孟子”(Mencius):“对更少的人满意,对人群的幸福,哪一个是幸福的?” “不如人群。” (“梁”,“回族之王”)可以称为“音乐主义”。大众音乐学说是对“量”原则的扩展:一方面,就自己而言,幸福的一点不如幸福的两点,幸福的两点不如幸福。拥有三点幸福感;介入社会并肯定利他主义可以使道德法则找到更稳定的基石。但是,幸福是值得追求的价值。毕竟,因为有“真实的感觉”作为证明,所以很容易适应自己的身体。在身体之外很难找到原因,因为没有真实的感觉作为证据,尤其是人们的苦难。无法协调音乐时。另外,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第四,数量原则很少见并且普遍适用,因为有很多有趣的事情没有被考虑。撰写《逻辑系统》的小穆勒是边沁主义者,他承认幸福之间是有区别的。常识是一样的。例如,在平时,在赌博和阅读诗歌之间,在混乱中,在纠正和宽恕之间,大多数人认为前者是低下的而后者是高尚的。但是以这种方式,数量原则不能等于质量原则。作为评估原则,如果允许均等原则,它将结束。第五,根据常识,许多人的日常活动显然与快乐无关。小型车辆(例如挤着看车祸),大型车辆(例如无法抚养和生育)等属于此类。 。有些行为不是寻求乐趣,而且行为并不小,这使我们不得不推断出生活活动的各种模式(),如果有动机或需求,那么这种动机或欲望可能不仅仅是幸福。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