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的散文随笔

  雍牧推开企图抓住她手的大人们,号哭着跑下坑坑洼洼的机耕道时,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山谷的散文随笔

  “该死的噶色,你去快活吧!扔下你年幼的女儿一个人好好快活去吧!”

  那时候,一阵巨大的狂风吹过山谷,我望见噶色要嫁去的河对岸仿佛就在眼前。实际,人都说到那里要走整整一天。

  噶色举行第二次婚礼的时候,我读高中。一个处于青春期,对于人生尚没有任何规划,心理年龄只有十岁的十六岁少女。

  而今,窗外飘着绵密的细雨,空气不合时宜的清冷异常。

  将近五月天了,康定依然这么固执的维持着它的样子,决计不肯与我衣橱里已经挂出来的丝绸、雪纺和长裙们妥协。

  我喝着枸杞大枣茶,思念正在成都疯玩两岁的儿子,故乡忽忽跃入脑海。

  想来第一次与噶色见面,她依然是待字闺中的大姑娘,而我跟随父母工作调动回到故乡。

  父亲命我叫姐姐,我看着眼前这个跟漂亮无关,傻呵呵笑着声音巨大黑黑的乡下姑娘,鄙夷心跃然面上。

  她眼睛小而肿泡泡的,头发梳得溜光,头顶搭着家乡藏人习惯的半旧黑色绣花头帕,腰间围着两片旧旧的黑色绣花裙布,一双白胶鞋鞋面与塑胶底相接的地方,泛着难看的黄色印记,脸上似是抹了猪油溜光发亮,不时用手掌抹着鼻涕又揩在围裙上。

  父母单位分房后她隔三岔五会来家里吃饭。

  她来县城卖菜、卖梨、卖花椒、卖核桃,卖一切乡下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农副产品,中午便不请自来,在家中吃饭喝茶,然后继续上街卖掉背篓里没有卖完的东西,然后慢悠悠回家。

  她是父亲三哥的女儿。

  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怎么可以允许自己的老家在如此高远的山上。那时,尚不通公路父亲的老家中路,离县城不远,却要沿着一座高大陡峭的山由山脚慢慢爬上山顶。

  纵是对生存环境不大挑剔的我,也觉得去那里玩上一回是件不美的事。

  最泼烦的是第一次回去,噶色指着头顶望不见巅峰的山对我说:“快了,就在前面那个山梁过去。”

  等我满怀期待才发现,那是一个永远也到不了的山梁,噶色用一个看不见的目的地当作胡萝卜,挂在我这个城里来的驴子的鼻子前,我只得在奋力挣扎与期待中,被她哄骗着慢慢哼哧哼哧爬上山去。

  第二次结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噶色。

  我不关心她,她从河岸这边嫁到了对岸,而这两岸两两相望,都在接近大山顶端的地方。

  我是喜欢她第一任丈夫的。那是一个脾气温和、长相颇是俊美的男人,有着一双凹陷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卷曲的头发。

  三伯父退休后儿子顶了班,噶色自然变成了当家人,女婿入赘便是伯父家的头等大事。

  暑假放假,去乡下玩,与村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厮混,那哥哥常与我们坐在一起,流利地讲着汉语,更奇异的是他会吹黑管,曾经在县乌兰牧骑演出队里既跳舞唱歌也担任伴奏。

  我之所以喜欢他另一缘由是,父亲有位同乡叔叔在自治州歌舞团里担任黑管演奏,很是英俊,眼神里总若有似无漂浮着淡淡忧伤。他一生不曾结婚也没有孩子,回乡来见我在乡村疯玩十分喜爱,常抱着我跟父亲在露台上聊天喝酒,偶尔也把带来的黑管取出给大家吹奏。

  因为年幼我听不出那都是些什么曲子,只觉得喜爱叔叔的温和与忧伤,而那忧伤也是现在回想才慢慢体会出来的。

  更加怪异的是,由头至尾噶色表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抗拒,我对她的抗拒嗤之以鼻,一个懂吹黑管的男人,看上丑得*快降半旗的噶色,她似乎应该做梦都笑醒。

  彼时,我的'年纪不够资格讨论男女问题,反正那是噶色的事,我问过几次,她只木头木脑说不喜欢,我便也没兴趣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虽是噶色不喜欢,在大人们合计声中,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我们也傻呆呆在乡下疯玩了几日。

  很多年后,我在母亲的故乡见过一个写诗的乡村男孩,他坐在一座残破的碉楼外,双眸忧郁长发散乱。见着他我忽然想起那个会吹黑管的姐夫,似乎他们都变成了被村庄剥离出身体的某个异物,与日升月落、鸡犬相闻,时光从来不曾挪动的村庄格格不入。

  木头一样的噶色是千百年来村庄中最普通的一块顽石,所以生完女儿,她像是给三伯父交差,头也不回地跟姐夫离婚了。

  那以后,我也再没有见过那位俊美的哥哥,如今我已记不住他的长相,只潜意识认定他是帅的。

  噶色嫁去对面山上,三伯父的儿子回来当了家。

  我对这位表哥的鄙视远远超出了对噶色的无视,这是一个天生原装的24K混世魔王。

  从小偷鸡摸狗、顺手牵羊无一不做。

  我们是城里来的客人,乡邻好客,只要见到都会拿出家里最好吃的东西满满当当地塞给我。

  他对此不以为意,经常转动着他诡谲的黑眼珠和狗一样的鼻子,满村乱嗅。

  一旦有不幸的人家杀猪宰羊,他就故作好心带我去玩,在人户门口溜达一圈后,他手里就满满拎着大串肉块、我不认识的下水、血肠什么的,气定神闲地回家去。

  那是乡亲送给我这客人的礼物。

  他却拎着他的计谋带着毫不知情与之共谋的我心满意足回家去,然后安排噶色在大灶上抹盐烧烤,狼吞虎咽地大嚼。

  我看着那些鲜嫩还淌着血水的东西恶心不已,但那家伙就可以毫无廉耻把这些东西吃成人间*,仿似在他嘴里这世上就完全没有难吃这一说。

  偶尔,他会问我从城里带了什么零食回乡来,在检阅完我的零食后,他会选择一些不易察觉的包装下手,因为太过明显的拿到东西,伯父会毫不留情地饱揍他一顿。

  顶伯父的班去云母矿上班后,他的顽劣已经如同在爆米花机里倒入的超量玉米,膨胀到完全无法掩盖。不好好上班不说,长期酗酒令他几近神志不清。一日,酒醉后他抢劫到了5元钱,那是一包香烟的价钱,可恶的是他还将受害人殴打一通,由于性质恶劣被判了两年。

  三伯父家就此荣耀地成了亲戚朋友眼中最可悲可叹的人家。

  事实上,以父亲当时的身份,赔偿和庭外和解应该可以轻易解决问题,父亲却决计不肯为他说情,只说必须让他老老实实被判一次方会痛改前非。

  父亲一生正直,生前但凡提到表哥便暴怒不止。

  判刑后,格绒的工作彻底与他分了手,一直忘了提及,表哥的大号叫格绒,那时候我实在厌烦他,经常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

  刑满后,他带着一本城市户口灰溜溜回到乡下,噶色离婚也散居家中。

  以三婶的见识,认为儿子当家理所当然,噶色离婚了,便须得再找户人家将她嫁出去。

  听闻乡下传来这类风声,我倒为噶色愤愤不平起来。

  乡村的混账逻辑是有房大过天。

  这些房屋通常是给家里的儿子修建的,人们不管女儿如何勤劳善良,儿子是混账逛鬼,房屋必定建给儿子。我母亲也因为担忧格绒把伯父家败光,极力劝说了几次,无奈三婶执意不肯只得作罢。

  尽管噶色不漂亮、声音难听又婆妈,但她十分勤劳这点毋庸置疑。

  父亲自幼远离故乡在千里之外工作,所以一旦调回故乡,便极力让孩子们与他的故乡亲近,每每节假便送我去乡下玩。

  我在城市生长,无论身体或心理不自觉会将乡村规划在自己生活之外,仿佛那只是旅途的某个目的地,且在乡下没有任何玩伴,最有趣情况便也只是跟各位表姐去挤牛奶、磨面粉、看牲畜圈里的小牛、小猪、小羊吃食,偶尔也跟岁数相差无几的侄儿们在田野里疯跑一阵。

  大多时间,噶色便大狗一般忠实陪着我,我吃不惯乡间的食物,每次她都会在大灶上单独焖米饭,炒几样她们永远无法染指的菜肴给我,偶尔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一个漂亮的苹果或梨递给我,那是她舍不得吃,躲过格绒表哥重重包围藏了又藏留下的。

  我则无所事事地跟她去背肥料、看牛儿、摘野花、望着黄昏天空的归鸦发呆。

  某个天气晴朗、暖阳高照的冬日清晨,我爬上藏房屋顶,躺在干燥的麦垛上,她便紧紧跟在后面端着滚烫的酥油茶、刚出锅的小麦馒头和香猪腿肉,像护犊的老牛一样,安排我在屋顶吃饭。

  那是我与她相处最愉快的时光,以至于成年后,如若某晚失眠,我便会冥想那些清晨,干麦垛散发着阵阵清香,阳光暖暖的照在我的眼角眉梢,天空仿佛从来不曾留下云朵,花喜鹊在树叶落尽的枝头一声声轻快欢叫。

  送来一壶滚热的茶后噶色匆忙下楼,我则继续边吃边躺着仰望碧空。

  小猪小羊小牛哼哼叽叽在圈里等着噶色喂食,伯父与三婶都在睡眠中,整个村庄刚刚苏醒

  噶色嫁去了山谷对面。

  那时候,她女儿雍牧已5岁有余,小女孩号哭着从家里一直追着母亲的送亲队伍跑到了山脚下。那以后,雍牧是三伯父一家磕磕绊绊养大,后来同时考上三所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是后话。

  很难想象一个5岁的孩子哪里生出如此大的力量,竟从这般高的山顶追至山脚,而后又被村里人抹着泪拖回山上,而那时我是如此愤怒,可是那怒火却不知该向何处燃烧。

  置身于山谷,羊肠小道绕过眼帘。

  梨树、苹果树、各种树木风情万种微风中摇曳,炊烟袅袅升腾在如梦似幻的藏寨顶上,田野青绿新苗层层如毡,处处风景如画,我却欲哭无泪。

  多年后带着1岁的幼子回乡祭拜父亲,如他生前所愿.父亲的骨灰安葬在距离祖屋不远一处清幽宁静的处所,在外工作一生,父亲回归到自己的故乡,祖屋里住着的已是与这脉血液无关的人们。

  但他们依然是亲人,帮助打理着所有离去故人的坟茔。

  格绒表哥已有一双懂事的儿女,出狱不久他便戒了酒。见我们拿钱给三婶也只难为情地挠着后脑勺涨红了脸。此时,三伯父去世亦两年有余,三婶已然一介老妪。格绒用菜盒子给我们做出一桌丰盛饭食,端上来便站在旁边招呼着添饭续茶。

  我再没见过噶色,听闻她又生了两个孩子,如今的丈夫善良朴实,曾为雍牧在音乐学院的学费花掉了家里仅有的几千元存款。

  如此看来噶色的家境终究不堪,她却从未给我们任何电话寻求帮助。我们姊妹也只得把精力投放到对山谷这边三伯父家和其余几家亲戚的扶助。

  为人父母后,回想噶色当年出嫁,再没半点厌烦她的心,似乎也渐渐体味到一位母亲的感受。将儿子搁在成都,我常以泪洗面,想来我有多爱儿子,噶色便有多爱雍牧。

  倒是噶色大概至今也认为我是嫌弃她的,嫁出去便如断线的风筝再没了音讯。

  纵使噶色不知,我依然会告诉儿子,山谷两边星星点点的村庄里,那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亲人们爱着且活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