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在今天还敢打郑屠吗的散文

  正如武松在今天不敢打老虎一样,鲁达在今天也不敢打郑屠了。因为在今天,老虎受《动物法》保护;郑屠者流也受法律保护。要是意气用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手打人,非得受刑罚处置,要是打死了人,不仅要吃官司,也许要处以极刑。

鲁达在今天还敢打郑屠吗的散文

  那么鲁达就不可以寻求法律武器来治人自保吗?很难。就是遁入空门,也无济于事,一纸通揖令到寺,方丈主持会双手将疑犯鲁达送到*局的,交付法庭审理,然后依法和处死刑。

  当时鲁达到郑屠肉店里,要十斤精的,细细切做臊子不许半点肥的在上面,郑屠做到了。鲁达再要十斤肥的,细细地切做臊子,不许有半点精的在上面,郑屠做到了。鲁达还要十斤寸金软骨,细细切作臊子,不许半点肉在上面,郑屠也做到了。照理说鲁达也应该消消气,息事宁人了。可是他偏要来激怒人家,一言不顺耳朵,就将这些肉臊子劈头盖脸地砸在郑屠脸上。此种行为,在今天叫做:上门挑衅,寻事生非。

  郑屠被激怒,于是拔刀跳将出来。鲁达精明,拔步当街,让众人看个清楚:他娘的郑屠,手舞尖刀,气势汹汹,是******龟孙子先动手的,大家替我做个证明哦,我是正当防卫!可是鲁达吃亏在这个“精明”之上,你非得当着众人的面用拳打死郑屠呢?况且,郑屠还讨过饶了,你还下死手。这就留给了法庭公诉人以防卫过当、防卫不当的证据了!

  这三拳打得郑屠归西,自古以来是颇受称赞的'三拳;是痛快的三拳,是大快人心的三拳,是申张正义的三拳。这三拳打出了壮士的威风;打出了英雄的豪迈;打出了满腔的正气。然而,正是这三拳,却也要了鲁达的命。检察机关会在法庭上这样指控:丧心病狂的歹徒,恶狠狠地把醋钵大小的拳头打在了死者的鼻梁上,致使死者鼻骨粉碎性骨折。死者拼命哀求,大呼救命。杀红了眼的歹徒,一不做二不休,凶残地抡起铁拳,直砸死者眼际眉梢,打得死者乌珠迸出。残忍至极的歹徒,还不解恨,再一次抡起罪恶的拳头,死命地砸在死者的太阳穴上,直接导致死者当场死亡。随后歹徒为了给自己以充分的逃跑时间,还骂死者装死,回头再找你算帐。然后一留烟逃跑了。

  于是法庭根据事实,做出宣判:鲁达于公无X年上门挑衅,双方发生口角冲突,三拳打死镇关西郑屠,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依照刑法第N条之规定,特判处鲁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杀恶除奸,为民除害,此类事情似乎很少听闻到了。原因何在?法律制裁。连施以正义的鲁捉辖都受到了刑法的制裁,还有谁敢做此等事儿。就连执法的*人员也放不开手脚去干工作,因为弄不好还会落个“虐囚”的下场。仿佛有了法律,一切都会平安无事了;仿佛有了法律,就没有了罪犯了;仿佛有了法律,这个世界就不会再出现坏事了。法律是万能的吗?离开人的操纵也会规范、制裁人吗?但愿法律是万能的神,凭自己的神通,去约束社会,维护秩序,惩治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