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是一种缘散文
爱好是一种缘,不请自来。比如摄影,我压根想不起从何年何月突然变成一种爱好,就持久地伴我走到现在。似乎最初是幼时爸爸借别人的相机给我们兄妹拍的一组照片对我印象极深,相机就神秘而执着地进入心中,然后关于摄影的种种期望骏马一样驰骋在憧憬里,从此一见相机就怦然心动。
第一次真正把玩相机是17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把一台135傻瓜相机和一台海鸥双镜头120相机同时暂时拥有,然后约同学一起漫山遍野地胡拍乱摄。笨重的120借给同学,便携时尚的135自己拿着,一群同龄人欢天喜地地跟在身后。大伙仿佛登上天下名山,这看看,那转转,或爬上树顶,或贴在山壁,或隐在树荫,摆出各种姿势,到处留影,可惜没有保存一张照片到现在。跑到县城照相馆冲洗,照片都是120底板大小,同学不会调120相机参数,照出来不是白花花就是黑乎乎一片,我的135因为傻瓜功能,倒是有山有景,却因人离背景太近离镜头太远,小的看不清五官,费力爬在石壁上的伙伴,因为机身晃动,跟粘在石头上的一团白亮的影子一样搞笑,树梢上的伙伴,逆光拍摄只剩轮廓,抓树枝的姿势和黑暗面部像极了猩猩。当然,偶尔也有一两张看过眼的,曾经压在写字台玻璃板底下好久,后来更换新照片不慎换丢了。
第一次拥有一台自己的相机是工作后花几百大元买的傻瓜机,初玩摄影的人普遍有一个嗜好,喜欢拍他人胜于自己,贴钱也在所不惜,盛情邀请亲友有偿出境(免费冲洗),跑到户外,选山色斑斓处或花木池塘边做背景。虽然每摁一下快门都要吃银子,但只要能拍出皆大欢喜的照片,快感还是大于痛感。
不过也有兴冲冲拍完后,因为银子问题将没有及时冲洗的胶卷遗忘在包里而闹笑话。一次和朋友去外地办事,出发前我随手从包里拿出一个胶卷装进相机,空闲时在这个城市的景点到处留影,回家后送到彩扩部冲洗,才发现其中一个是使用过的胶卷。两次曝光的影像张牙舞爪地重叠在一起,照片上的人不是眼睛里挂着绿叶,就是胸膛跑出一条马路,更可怕的是一张脑门喷出泉水比现在电脑PS过还逼真。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一边钟爱着音乐,一边用镜头有心无意地扫描着自己身边的一切,两种爱好亲昵地陪伴自己走了一段青春的旅程,甚至曾经将摄影当作了职业。
工作了才发现,爱好是天生用来娱乐的,虽然有时候会披在潜质的体外,跟一件惹眼的漂亮外衣相同,其实究其本里,爱好与潜质的关系,可以用“似是而非”来形容,因为人的潜质是被逼出来的,但爱好就是爱好,爱好带给你的感觉是轻松,潜质的挖掘犹如经历四季轮换,除了享受丰腴的绿黄馈赠,还要通过屏蔽心间的.种种烦恼和不安来隐忍一丝不挂的漫长寒冬,在得失和悲喜的折腾和历练中破茧化蝶。爱好可以颐养身心,潜质可以把人升华,但潜质提炼在血肉的逐渐萎缩中。
爱好,就要简简单单,无心机和城府,如新春的第一缕风,第一滴雨,轻轻地来,不带惊扰,却风情万种。万万不可当作职业来做,这点我深有体会,在摄影商业化的过程中,围绕市场绞尽脑汁费尽心思的痛苦和经营模式中的单调复制几乎摧毁了我的心气,我有意无意地开始逃离那所谓的职业影棚,我不清楚这是懦弱还是反感,我不想坚持肯定有厌倦的原因,但我并不舍得放下手中的镜头,我要寻找摄影最初的那种快乐,单纯,随性,没有束缚如饮醇酒,如食甘饴。
在我心中,爱好就是一种缘,它既是一条穿过林间朝晖映照的小溪,静静地流淌,悄然地荡涤你的灵魂,也是一轮明月简单而清亮地照耀在你心间,让你归于安静与悠远,不再复杂地思索生活,而能够欣慰地和理想、自然和谐一致,哪怕只是片刻的事。爱好,当作职业来做,就不得不经常将自己的真实情感隐藏,违心地屈从于别人的情致,而压抑自己的快乐。
爱好,是上天对人类的恩赐,蕴含着天份和快乐,不可以赤裸裸与金钱面对,搞尔虞我诈你死我活。我们必须卑微而耐心地去顺从它,而从中寻找精神指向,滋润每一个鲜活的日子,假如,以此给生命镀出金黄,那更是难能可贵。最好,工作就是工作,爱好就是爱好,将二者分开,为生存,让那颗工作的心可以辛苦点也可以庸俗点,而为了日子,让爱好纤尘不染地温暖你,从此,哪怕理想变成废墟,人生也永存魅力。
所以,我无法不由衷欣赏那些为着爱好而执着地忙碌在工作之外的人,比如,垂钓,遛鸟,养花养鱼徒步旅行者,等等等等,一切归于心灵的享受,既爽心悦目,又回味无穷。
而于我,摄影享受的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过程,以单纯的纪录颐养身心,把这奇光异彩,五光十色的世界以图片的方式永远地留存,让路过的山村城市,江河湖泊,风云雨雪,古今建筑,民俗风情定格在镜头里,更长久、具象地独自体味历史的深沉和博大,欣赏世界的典雅和多姿。
仅此而已,但已经很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