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有缘散文

  说我与书有缘,就是我喜欢看书。或许,每一个爱看书的人,都与书有一段难解之缘。

我与书有缘散文

  我与书有缘还与家里长辈们有关系,主要是婆婆爷爷和我父母小时都没读过什么书,因不识字吃了不少哑巴亏,因此他们一定要让小辈们多读些书。还经常说,读书是治愚昧的良药。记得我从上小学开始,父母每次到县办事又有余钱就会给我买一本书,因为有书,我家就成了小朋友经常聚会的场所。

  小时候,我看的是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它们或隽永飘逸、惟妙惟肖;或雅致细腻、栩栩如生;或虚实相间、妙笔生花;或气势磅礡、引人入胜。通俗易懂的文字、朴实无华的图案,便把个多彩的世界,巧妙地融合在一个个小小的舞台上,呈现在读者面前。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店少,在我的记忆中全县就一家新华书店,书也不是很多,那时的书籍相对现在来说是很便宜,可那年代不论是拿工资的人,还种地的人,除了供一家老小吃喝,基本上没有多余的钱把买书列入计划,特别是贫困农户人家的娃娃买书似乎是一种非分之想,是一种向往。有时我实在想看新书了就找婆婆要几个铜钱到小卖铺里买了上一本,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就想办法挣钱。如上山摘金银花、采五倍子,砍些黄荆条;收牙膏皮、废纸等到供销社卖点钱,买上几本书。没钱的时候到了书店里就是看看书,可看的时间长了,店员也不大高兴,有时还遭到训斥。后来小镇的街面上出现了一些小书摊,书摊上有很多小人书,就找父母拿几分钱,挑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人书看上半天。

  在读初一时放了暑假,有一天吃过早饭,就邀了几个好友,便来到书摊上看书,觉得每本书都好看,书中的故事吸引着我们一本又一本地看,忘了自己身处何处,忘了吃饭和回家的时间,一晃就是大半天。等我回到家,发现家里已经乱了套。原来,家里人为了找我,还请了不少人,几乎把小街翻了个底朝天。婆婆看见我回来,眼泪不自主地流了出来。

  上中学有一天上早自习,我将一本小说放在语文书里,佯装复习功课。因为看得太入迷,等书被老师抽了出来才察觉。因为我平时表现好,没有太多批评,不过老师是不赞成我上学看这些书的,担心影响学习。

  可能是经常看书的'原因,上学时成绩比较好。有时婆婆爷爷听老师说我读书不错,或成绩单上优秀多,也成了他们骄傲的资本。记得高考结束后我还在看书,有人就嘲讽我,“学都不上了,看书有什么用!”细细品来这话也伤人。可我认为,看书不只是有学问人的专利,社会上小人物一样可以读书,一样可以写作,欢喜便是理由。

  如今条件好了,单位图书室里书架上的书是一排排,应有尽有。读书充实了业余生活,开阔了视野,丰富精神了食粮。特别是一天忙碌之后,有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一杯清茶,是多么惬意。

  因为经常读书,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和途径去读书。书看得多了,就会忍不住将自己想法、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用文字记下来。当然能够变成铅字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儿,更多的是封存起来,过去是放在书柜里,而现在是存在电脑中,偶尔在闲暇时拿出来看看也不失乐趣。

  我并不是博学者,就是“喜欢”罢了。记得我在进修时,有位同事上夜班早早就睡了,老师就问他,你书读好了吗?当时我觉得好笑。其实书是读不完的,若你将读完所有的书作为目标,便失去了意义了。

  现在的书很多,我只是找有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读一读,如果你用一颗细腻的心去品味,才有奥妙可言。

  我喜欢读书,也很爱惜书,生怕把书弄坏了,每次买了书就找一些报纸或牛皮纸给它们包上书皮,不爱惜书的人我也不会借给他。可能是从小养成爱惜书的习惯,包括后来读大学,很少用笔在书上做记号,重点都记在笔记本上,让书始终保持原始的美观。

  我与书有缘,家里书就多,算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占据我很大一笔财富,不过从它们中吸取的营养至今我仍享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