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浪漫与婚姻散文

  在情感世界里,浪漫,是那么的沉醉,婚姻,是那么的让人向往。然而,浪漫与婚姻又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浪漫只关乎爱情,与婚姻无染。

闲话浪漫与婚姻散文

  恩格斯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客观地说,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在少数。为什么?说法有很多,也都很有道理,我的理解是,爱情与婚姻是两个不同的状态,两种不同的环境。所以在婚姻的环境中很难融入浪漫的爱情,从恋爱到婚姻,实际上是从类催眠状态回归到了正常的意识状态。你眼中的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是实际情况有多大,而是你的感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西方有一句谚语说:“我们因为不了解而结婚,因为了解而分离。”还有一位哲学家对年轻夫妻们说过:"你们自以为相互之间在婚前已经十分了解了,其实,你们在结婚以后会发现在枕边睡的是另一个人"。

  爱情与婚姻是两回事,爱情是浪漫的,是激情汹涌的,婚姻是现实的,是平淡的。当浪漫的爱情走进婚姻后必然会褪色。那种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的状态,再也不可能持久下去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先前从来不会出现的大量家庭琐事。这些事,既不浪漫也不好玩,还要不停的重复着。如果说,那种浪漫的恋情在结婚的初期还尚未完全消失,但随着婚龄增长,激情必然会递减。这个责任不在婚姻,因为这种感情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是不可能持久的,时间久了,奇遇必然会归于平凡,陌生必然会变成熟悉,新鲜感必然会消退。用我们的话来说,你不可能总是处于催眠状态,你总是要回归到清醒的、现实的意识状态之中的`。如果有谁还想延续催眠中的生活状态、生活方式,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失望。

  在进入婚姻状态后,经常会把婚前婚后做对比,总觉得对方不如婚前爱自己了,在恋爱时亲密无比,经常看电影、逛公园、说情话、发短消息,恩爱无比,甜甜蜜蜜,做着所有相恋情侣们做的事情。那时,即使我上班很忙,也会一天抽出时间来煲电话粥,轻声慢语,叮嘱她吃饭、下班回家小心,睡觉关好门窗等等,感觉两个人在一起有着说不完的话、讲不完事情,觉得这是一种幸福。婚前是如胶似漆,婚后不理不去,于是婚姻的危机就出现了。这一切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他的不对,这是由婚姻的性质决定的。

  其实,真正的危机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对恋爱与婚姻这两个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正确认识。爱情是浪漫的,爱情中充满了激情。但那种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的状态,可能持久吗?也就是说,你会总是处于催眠状态吗?不可能,浪漫式的爱情不可能成为婚姻的基础,如果婚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那就是等于是建立在沙滩上,建立在激流上面,婚姻怎么可能牢固呢?恋爱时是恋爱时的活法;结婚后是结婚后的活法。恋爱时你不可能清醒;结婚后你也不可能不清醒。你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这就是现实。

  有人说,爱情,从来都是理想的成分居多,诗意的成分居多,怀想的成分居多。在我看来,还应加上自我珍惜的成分居多。诗人徐志摩曾对美貌才女陆小曼表达过自己的爱,“你已激动了我的痴情,我说出来你不要怕,我有时真想拉你一同死去,去到绝对死的寂灭里去实现完全的爱,去到普通的黑暗里去寻找惟一的光明”。徐志摩千辛万苦用爱的名义粉碎了原来的无爱婚姻,以爱的名义与陆小曼结合,最终却是无可奈何爱的幻灭,以爱的名义分手。生死相许的纯情挚爱,接连瓦解两个婚姻,一个是无爱的,一个是有爱的,无果而终。

  徐志摩说过一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完全可以看出他进入一种不顾一切的癫狂状态,从心理学讲就是一种催眠状态,不清醒。如果是清醒的话爱情也就没味道了,也正因为如此,爱情才会成为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除了我们在前面已作表述的种种心理因素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且不会消失的因素就是“性”。性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动物的本能。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它是一种缺失性需要。缺失性的需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生理上将无法获得平衡、心理上也将感受到焦灼与不安;二是这种需要有周而复始的特点。例如我们吃完午饭后的确是饱了,不想再吃了。但到了晚上又饿了,还得再吃。这种需要既与生理有关,又与心理有关。作为一种本能性的冲动,当它与其它心理元素交织在一起,再在环境的催眠作用之下,它的确会表现出一种不顾一切的特征。

  在婚后,由于“审美疲劳”的出现,对特定对象的性兴趣就会下降,“性趣”的冷却,有助于相对清醒地、客观地认知对方,这时就会觉得对方原来并不怎么样了,进而导致亲密度下降。所以有人认为,婚后五到十年是婚姻的危险期。如果过了这个危险期,爱情将向亲情转变,性的重要性随岁月的流逝而显得重要性降低(不能视为是生理功能下降的原因),互相视对方为亲人,甚至是自己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这时产生的就是另一种新的甜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