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的标准散文
评论的标准是一个让我特别惶惑的问题。当然,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如果是,也是一个迂腐的问题。但我觉得在当前的语境下很有必要谈谈这个话题。
“标准”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标准解释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显然,一谈到“标准”,就会有一个非常准确、肯定的标杆在我们心中竖起。但是,我所谈的这些,其实来自我的疑惑。
本雅明曾提出了评论家应恪守的十三条法则,其中第二条是:“没有明确立场的人须保持沉默。”作为一个评论家,假若没有自己对艺术的判断标准,如果不选择沉默,我们所说可能都是些人云亦云的废话,这样的话说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有标准就没有判断。作为一名评论家,当我们面对作品时,我们凭什么说这部作品是好的,那部作品是不好的呢?我们判断的依据何在?我们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呢?
当前,评论家对作品的判断标准似乎在以下两个向度上出现了偏差:一种是屈从市场和大众标准,一种是只看重表现技能。
前一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更多地缘于评论家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信的丧失和自我的怀疑。面对销量、收视率、上座率这些作品受大众欢迎程度的具体指标,很多评论家对自己一向坚持的艺术价值判断标准发生了怀疑,开始自觉不自觉地屈从于市场标准和大众标准。但是,市场标准和大众标准对文艺作品的衡量尺度并非艺术价值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文艺作品为追求销量、收视率、上座率,往往会主动迎合受众的欣赏口味,这就造成某些低俗的`文艺作品反而受到追捧。这些年,低俗化倾向愈演愈烈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作为文艺评论家,如果不想成为道具或摆设,就应该坚持自己的独立品格和价值标准,坚持用艺术标准来评价作品,并以此引导大众的欣赏趣味。只有这样,文艺评论家才能在市场环境中显示出自身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后一种情况则更多地出现在那些自视甚高的专业人士那里。一些评论家似乎特别注重作品的艺术性,坚守艺术价值标准。对他们来说,衡量作品优劣的标准就是其表现能力或者说表达技巧的高下。在文学领域,一个时期以来,叙事技巧甚至简化到写实能力的高低,成为衡量作品水平高下的重要甚至唯一尺度。在美术、书法、摄影、影视等领域,表现技法也是很多评论家衡量作品水平的重要标准。但是,文学、艺术毕竟不只是一种专业技能那么简单,它与人类的精神生活、个人经验息息相关。从根本上说,文艺是关乎精神信仰的问题,必须追究到终极的问题上去,对人的生命安立提供帮助。所以,评论家的判断标准应该建立在作品是否对时代的问题和人类的生存经验做出了有深度的表达上。评论家应当以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对于人类现实生活与生存的深度关切,对人类的现实生存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直以来,文艺评论被认为缺少独立性,评论家甚至被讥讽为寄生虫、吹鼓手或轿夫等等,总之是需要依附于创作而生存的不光彩的角色。而现实情况是,由于评论标准的偏颇,我们的评论要么迎合市场、作者,成为商业炒作的道具或堂会表演,要么变成与大众无关的自娱自乐的游戏。要改变这种状况,评论家应该坚守自己的艺术评判标准,积极面对生活现实、创作现实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大力介入当代文艺现状的参与和构建,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做出自己的贡献,显示自身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独特意义、价值、作用、责任和使命。
标准就是操守,标准就是责任。所以最后我想说的是,在今天这个除了金钱似乎无法找到其他衡量事物价值准则的时代,既然选择了评论,我们就应当确立并坚持自己的判断标准,不屈从于市场、大众或其他标准,以艺术的标准引导创作者创作出真正能代表我们这个时代水平的文艺作品,并通过我们的发现推介,使之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留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