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年那时的散文随笔   青春是一首无序的歌,在缭乱的心曲里,有些人,一直在错过。——题记   一、内个谁   “内个谁——”脱口而出,嗓门高高,不自觉地这样喊他的时候,雨薇总是一脸的坏笑。   都说名如其人,雨薇倒好象是一个错例,她并没有长成柔柔弱弱、小鸟依人的样子,相反,她总是爱跑爱跳爱打爱闹,少有闲下来的时候,用死党的话说,“一点都不淑女”。她从来都不介意夏日里火辣辣的阳光,任由自己的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不过,这更衬出她那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来,极偶尔安静地笑一下的时候,特别迷人。   “内个谁”是班里的大才子钱朗,人长得高高大大,一脸的帅气和阳光。在这个文科院校里,他自然成了女生眼中典型的白马王子,身边总免不了花团锦簇的,而心高气傲的他似乎一个也看不上。倒是和雨薇走的比较近一些,不外乎组织个活动,买个饭什么的,雨薇也拿他当自己的哥们儿一样,说话倒也无拘无束。   可今天钱朗好像有点反常,他竟然偷偷地塞给雨薇一个小纸条,要雨薇帮他约一个女生出来,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他的脸还忍不住红了一下。   第二天上午下课的时候,雨薇腾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跨过两张椅子,跳到钱朗的面前,一拍他的肩膀:“内个谁,任务可是完成了哈,中午你得请我吃饭,我要吃大——龙——虾!”大着嗓门嚷着,一脸的得意。钱朗偷偷地拿眼睛快速扫了一下班级,见人走的差不多了,才有些气急败坏地说:“丫头,君子成人之美哈,你哪能趁人之危呢!”说完,吐了吐舌头,一溜烟儿地跑掉了。雨薇翻了翻眼睛,不屑地把头一昂,才发现墙上挂钟的指针正好指向十二点半,离他们约定见面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那小子一定是做准备去了……怪不得呢……”雨薇撇了撇嘴,哼,比兔子溜得还快!   回到宿舍,雨薇简单吃了点饼干,喝了杯酸奶,就又捧起书来。本来,好动的雨薇这会儿应该在排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可这几天不知怎么,她竟被那本《飘》深深的吸引住了,郝思嘉的命运牵挂着雨薇的心,让她无论如何也放不下了。   “嗨!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你们猜我刚刚看到谁了?”话音刚落,大姐神秘兮兮地走了进来,见雨薇一个人倚在床头看书,大为惊异:“五妹,干什么哪?”走上前摸了摸雨薇的头,“你没发烧吧,怎么看起书来了?”说着,顺手把书从雨薇手里抽出来扔到床上,“哎,你说多奇怪呀?那才子从来不瞟一眼咱们女生的,像个高傲的王子一样,可今天我看见他和萌萌约会了!”“哎呀,大姐,人家爱干什么干什么,你怎么管那么多啊!”雨薇白了她一眼,心里还想着白瑞德怎么去接近郝思嘉呢,就把书又拿了起来:“闲人勿扰哈!”说着冲大姐妩媚地一笑。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雨薇很佩服孔老夫子的那句比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当她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离毕业只剩下不到一年了。宿舍的姐妹们要么忙于到人才市场去投递简历,要么准备着毕业论文,还有的,早已经加入到了考研学习班的行列当中,宿舍里经常看不到人影儿。文科院校的就业压力远比理工院校要大得多,而女生这个时候往往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弱势群体,雨薇深知这一点。所以,她只想着毕业以后能找个工作,不管干什么,哪怕从最底层的工作做起,她也没有怨言。她的愿望很简单,只要有了工作,赚了钱,自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雨薇跟同学一起去过几次人才市场,没有找到适合自己又特别想去的地方,也就先把这事放下了。   钱朗和萌萌好像一直不冷不热的相处着,自从有了萌萌,钱朗身边的女生果真少了不少,就像是大家看到了穿冬衣的两个人站在那里,而自己却穿着泳装在那里亮相一样,感觉特别别扭,于是都各奔前程了。“嗯,内个谁总算是闹个清净啦!”雨薇想。有时候也觉得奇怪,怎么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多呀?   雨薇的这个老乡萌萌虽然算不上美女,倒也称得上标致,高挑的身材,明眸皓齿,又是学校书画协会的副理事,写得一手令人叫绝的蝇头小楷。和钱朗在一起,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金童玉女。有一次,萌萌来找雨薇,跟她说:“哪天你请我吃圣代哈,我可要草莓的!”雨薇大笑,“哪里有让媒人请客的道理嘛!你耍赖!”萌萌冲雨薇扮了个鬼脸,促狭地笑了笑。   没有钱朗请托的日子里,雨薇也清闲了许多,除了课余时间去体育馆打打球以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里,她徜徉在那些充满睿智和哲理的文字里,仿佛沐浴在初秋的阳光下一样,惬意而温暖,爽洁而又舒心。渐渐的,开始写一些随笔和札记,或者读书心得,偶尔也写写小说什么的,眼看着那些抒发自己真情实感的文字慢慢变成了铅字,发在校刊的首页上,雨薇的心里也有了一丝丝小小的满足。   这天刚刚吃过晚饭,宿舍便有人敲门,雨薇打开门,一下子愣住了,来的人是钱朗。白色的T恤,浅蓝色干净的牛仔裤,依然是清清爽爽的样子。钱朗粲然一笑:“丫头,出去走走吧!”钱朗一直叫她丫头,大学四年里,只有钱朗这样叫过她,潜意识里,雨薇觉得这个称呼好暖好暖,偶尔也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却像流星一样一闪即逝。   月光很柔和,静静地流淌在校园的小径上,初秋的晚风有些微凉,吹得法桐的叶子沙沙作响,仿佛在喁喁私语一般。   两个人默默地走着,谁也不说话。钱朗望着雨薇,回想起两年前那个皮肤黝黑、活泼欢快、总是拍着他的肩膀大喊一声“内个谁”的小女生,如今变得文静多了,漆黑闪亮的眸子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深邃而清澈,红润饱满的嘴唇微张着,总像是要俏皮地说着什么。   雨薇感觉到了他的注视,有一点不自在,脸微微一红,“嗨,内个谁,你还欠我一顿饭呐!”说完,连自己都感觉到声调好像柔和了许多。   钱朗笑了,“是啊,我没忘,这不,履行约定来了嘛!”“那也带着你的萌萌去吧!”“什么我的萌萌啊?”雨薇睁大了眼睛,感觉心跳要停止了一般,“难道你们?……”   钱朗正视着雨薇的眼睛:“我们压根儿就没有开始,所以,根本谈不上结束。这是我和萌萌之间的约定,”他顿了顿,“我一直很喜欢你,可是你却对我无动于衷,我求萌萌帮我摆脱那些女生,就是希望自己能安安静静地看着你,关注你,也让你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充实自己……”“可是萌萌……”雨薇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人家萌萌早就有男朋友了,是我的老乡,你这个傻丫头!”“啊?内个谁,可是我……”雨薇发现自己呼吸急促,连耳根都红的要命。   “不用急着回答我,”钱朗拉过雨薇的手,“只要看着你长大,慢慢的成熟,没有烦心的事情,每天开开心心,我就知足啦!……我已经联系了一家报社,等论文答辩一结束,就签约。……明天我请你吃龙虾,算我预支工资啦,好不好,丫头?那我就先走啦!”说完,拔腿就跑。雨薇一听,着急地大喊:“内个谁,人家跟你开玩笑的,你还当真啦!”   月亮渐渐地躲进了云层,仿佛雨薇早已羞红的脸。星星眨着眼睛,顽皮地跳着闹着,似乎要打破这夜的宁静,小路的尽头,光线也没有,人影儿也没有,只有知了的叫声。   二、那个叫做时光的东西   夜,依然宁静诱人。   白日的喧嚣早已躲到不知哪里的尽头,伸着懒腰休息去了,只剩下偶尔的几声虫鸣,轻轻的响着,像是怕惊扰了谁似的。甬路边上的小树和花仿佛沉浸在了睡梦里,只在有风吹过的时候,不经意地摇动一下身躯,然后又接着酣眠了。那缕缕暗香却透过稀疏的枝丫一阵阵袭来,直钻入鼻孔,让人精神一振。   雨薇抱着一摞书静静地走着,她已经习惯于一个人在晚上散步了,即便是从图书馆回来,捧着自己刚刚借来的书。同寝的姐妹们都忙着筹划自己的未来,白天少有人在,只在晚上的时候才像鸟儿归巢一样钻回自己的窝儿,见雨薇在看书,常常凑上前来打趣:“你还在上课吗?”而这个时候,雨薇早就沉浸在墨香之中,任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了。   关于毕业以后的事,雨薇也不是没有想过,她一直想找一个又喜欢又适合自己的工作,然后锻炼自己,提升能力,不断地积累工作经验。当然,钱赚的越多,她就有更多的机会出去走走。雨薇不想一辈子只呆在一个地方,做周而复始机械死板的事。她不想考研,一直觉得考研是对时间最大的浪费。这个年头,就算是研究生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又是一个女孩子,就业也依然是艰难的。雨薇参加过在校内举行的招聘会,也去过人头攒动的人才市场,更见识过那些表面上是招聘员工,实际上有点挑选花瓶或者漂亮皮囊的所谓人力资源部经理——文科院校的女生们更容易遇到这样的人——总之,雨薇的心是有些凉了。   绕过那个小广场,折过一个花坛,就是大四女生宿舍区了。相形之下,大四的学区里少了许多喧闹,早已成了校园里一道别致的风景。听惯了往日的欢声笑语,看惯了体育馆内挥汗如雨的身影,这个学区的氛围确实显得有些落寞,像极了即将毕业对未来充满渴望而内心又对大学生活很难割舍的学子们的心境。   临别的念头其实一直紧紧地缠着雨薇,让她在表面的波澜不惊之下,内心一直激流暗涌。   钱朗还是那样忙,就连雨薇都很少见到他。自从那个晚上钱朗对雨薇表白了以后,对于雨薇而言,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她甚至不敢相信,那个晚上钱朗真的来找过自己,真的说过那样的话。有时候雨薇掐掐自己的胳膊,想印证一下那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梦,然而,时间太久了,除了感觉有点疼以外,雨薇并没有收获什么。也许,大四真的不是一个可以恋爱的时候,正如春天其实很不适合下雪一样。   偶尔他们会通通电话,简单的问候一下,或者相约去那家叫“枫缘”的冷饮厅喝点什么。时间很短,交谈的内容不多。雨薇只知道钱朗一直在为自己的工作奔忙着,或被叫去写个稿子,或接受一点临时采访任务什么的,有时候,还得为将来能留在那里打点一下。很多事情雨薇都不懂,也帮不上钱朗什么,这让雨薇觉得有些尴尬。钱朗倒是并不介意,依然会在他们见面的时候,高声的叫她“丫头,你来啦!”,然后拍拍她的头,而雨薇却越来越对这一切感到陌生,甚至,已经好久没有肆无忌惮地喊他“内个谁”了。   老乡萌萌也很久没见人影儿了,据说正和她的那个他在做毕业前的最后准备,他们已经联系好了深圳的一家公司,目前正等着参加第二轮面试,只要一通过,即刻南下。得知这个消息以后,不知道为什么,雨薇的心稍微有些失落。雨薇还记得萌萌跟她要的草莓圣代,却一直都没有机会请她。人有时候是多么的奇怪啊,越是到了要离别的时候,反倒越是会想起在一起的种种,而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奢侈地以为那一瞬间的美好就是永恒了。   毕业之前,除了准备论文和答辩,除了做考研的最后冲刺,除了一趟一趟地跑人才市场,元旦联欢似乎就是最重要的事情了。雨薇早就接到了这个通知,也很用心地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这个联欢还搞得起来吗?能有多少人来捧场?当往日的一切又浮现在眼前的时候,还有多少人能发自内心地笑出来?……即便如此,大家也都和雨薇一样,带着几分犹疑,也带着某种自信,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留恋和祈盼,默默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彼此都心照不宣。   联欢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让大家在偶尔遇到的时候多少显得有些兴奋,话题也终于离开了毕业和求职,心情好像也随之轻松了起来。“哎,听说了吗?咱们的大才子要在晚会上高歌一曲呢!到时候可别错过了啊!”“大姐肯定还是老三样:民族舞,美声,再加客串!”“雨薇,你来个什么节目啊?”“到时候谁主持呢?会不会给咱们一个惊喜?”……   所有的谜底都从晚会开始的时候一点一点地揭开了,当钱朗和一个眉清目秀的女生站在台上,向大家致以新年的问候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这个女生他们并不认识,肯定不是他们班的,好像也不是一个系的——再怎么着,在一起上课四年了也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雨薇,在那份让人尴尬得只有无言的探寻里,雨薇只得用手捂着嘴巴,眼里写满了疑惑和不解。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钱朗顿了顿,这位是传媒大学03级编导系的高材生小幽,这次是我把她请来和大家一起联欢的。”说着,向小幽投去了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颇带欣赏的眼光里掺进了一丝曾经让雨薇熟悉和悸动的柔情,雨薇不合时宜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她的心轻轻地一颤。   晚会确实让人眼前一亮,编导系的才女就是不一样,整台晚会的气氛热闹的非比寻常,小幽和大家快乐地说笑着,表演着,不失时机的笑谑着,虽然事先并没有进行什么彩排,但那一个个自发的节目在她的穿插和组织下竟然进展得异乎寻常的顺利,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客观地说,似乎那三年的元旦联欢加在一起都要比这一次逊色得多。大家也好像乐得这样放松一下,似乎在近一年的紧张和疲惫之中终于找到了一个如此轻松和自然的出口。   雨薇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场热热闹闹的演出,觉得自己好像渐渐淡出了大家的视线,在嘈杂喧闹的音乐声和吵嚷鼎沸的人声中成了一个冷眼的看客,成了一个自己能看得见而别人却看不见的隐形人。所有的热闹在这一刻都不属于自己了。钱朗的男高音在小幽抑扬顿挫、清透爽洁的钢琴伴奏下兴奋得如同一只出笼的小鸟,那有些发颤的尾音就像鸟儿的翅,一个不小心就刺破了雨薇的耳鼓,然后,又在浑然不觉中顾自从大礼堂的棚顶直飞出去,一下子飞得老高老高。   据说,那个小幽的父亲就是钱朗即将就职的.那家报社的社长,一个很看好钱朗的成功商人。   雨薇没有搭理钱朗的邀约,也没有去理会他略带歉意的目光。有些人,有些事,仿佛命中注定,在那个叫做时光的东西面前,一切都无需辩白和解释。只有经历过的青春,带着伤,一去不返了。   经年以后,在许许多多个日子里,雨薇一遍一遍地咀嚼着这一场时光里的邂逅,时而微笑,时而伤感,时而又觉得心下释然:原来,时光不与秋千老,有些东西,就是那么,忘不掉。   三、一直很安静   当那个夏天突然来临的时候,雨薇便和姐妹们一起收拾好行装,闯自己的世界去了。   大四学区宿舍楼里变得空空荡荡的,那些虽不漂亮却最亲切最熟悉的笑脸,那些虽不动听却最真实最感人的歌声,那些虽不健硕却最轻盈最有活力的身影……都一下子从眼前消失了,空气中渐渐浸满了潮湿的味道,一如这多雨的季节,总让人感觉不太舒服。   一晃五年过去了,雨薇依然清晰地记得,和姐妹们告别的时候,天一直下着雨,好大好大。她撑着伞,伫立在学校的门口,目送着和她朝夕相处的姐妹们一个一个的离开,还有所有那些再也不会回来读书的校友们,还有她的死党,还有钱朗。漫天的雨幕中,没有她想象的抱头痛哭,也没有执手相看泪眼,有的只是轻轻的挥手,只是四年来雨薇几乎从未见过的凝重的神色,还有无奈的遥望中他们渐行渐远渐朦胧的身影。   夕阳西斜的时候,雨停了,太阳终于勉强露出几丝淡淡的暖意,而雨薇的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脸颊一直流到了心里。她不知道,这一场离别是和他们的永诀,还是只是下一次相聚的开始。雨薇知道,走入社会,每个人的角色都不一样了,先不说为了理想,只说为了生活,也都要行色匆匆了;再见,也许真的遥遥无期。   得到钱朗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以后了。 萌萌所在的公司因债务纠纷问题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还差点出了人命。身为记者的钱朗几乎是第一时间赶到了这家公司,却没想到在那里意外地遇见了萌萌。萌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倒是钱朗让她见了以后大吃一惊,告诉雨薇的时候,在Q里夸张地用了好多个惊讶的表情。她说,钱朗脸色不好,有白头发了,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雨薇听了,眼前一下子就浮现出钱朗在学校时候的样子,帅帅的,高大,阳光。不知为什么,眼圈竟有些发红了。   萌萌没有注意到雨薇脸上的变化,竹筒倒豆子似的迫不及待的告诉了雨薇钱朗的近况。   毕业不久,钱朗就通过小幽的关系顺利地进入了她爸爸所在的那家报社,如愿以偿的就业了。在其他同学的眼里,钱朗幸运得好像一夜之间就把他们的美梦变成了现实一样的不真实。而实际上,不仅如此,钱朗还顺理成章地娶了小幽,住进了她们家的那栋小楼,自然而然地做起了倒插门女婿。   婚后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快乐,小幽从小养尊处优、颐指气使惯了,再加上所学专业的关系,结识的所谓上层人物比较多,很多时候,钱朗的工作还得需要小幽和她爸爸的关照。于是,在钱朗面前,小幽总是比较强势,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刚开始的时候,钱朗还能耐住性子陪着笑脸,心甘情愿地做一些小幽指派他做的事,好让小幽觉得,自己不是知恩不报的。后来发现,自己的努力非但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反而经常会惹来小幽的不满,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只知道围着老婆转,没有什么大出息。   于是,钱朗开始拼命的工作,抢着外出跑新闻,没日没夜的加班。他这么做,与其说是做给小幽看,证明自己的能力,还不如说离开家的时候多了,心里反而会觉得异常的轻松。   萌萌说,和她说完这些,钱朗忽然问:“雨薇——现在还好吗?”然后,眼里竟然闪着泪光了。   雨薇知道,那个曾经亲昵地喊她“丫头”的阳光男孩早就不属于她了,听萌萌说钱朗如此的牵挂着自己,比起之前听到钱朗的现状不如意更让雨薇觉得难过,如果他日子过的好,还会想起她来吗?自从知道钱朗喜欢了小幽,雨薇就把自己的心门关上了,至今也没有打开过。也许,已经没有人需要那把钥匙了。   又是一个迷人的夜晚,漫步江边,任清凉的晚风拂过自己的脸颊,撩起自己的长发。那一刻,雨薇觉得,只有这夏日里的清风才是爱自己的,如此体贴地懂得她的需要。她喜欢这样的夜晚,喜欢一个人走,什么都不想,一直很安静。

那年那时的散文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