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中的成长散文

  前些天无聊走在街上,路遇一处卖旧杂志的小摊,停下来懒散随意地翻开一本,一枚精致的书签散落下来,是一幅很美的油画做成的,书签的背后秀美青涩地写着一句话:喜欢是在嘴上讲,你是我的。爱是在心里说,我是你的。

暗恋中的成长散文

  不觉淡淡一笑,好像曾经我也喜欢这样在书签上,笔记里,课本的夹角边,略带伤感地写下一些关于青春朦胧感情的句子。

  其实,那时年轻的我,不懂什么是爱情,也正是因为不明白,所以才有了那么多单纯美好又傻到极点的行为思想。

  每个人多少都会在青春刚起步的时候执着地去暗恋、崇拜、朝思暮想另一个人,初恋之所以会影响人的一辈子,其原因多半是因为没有完美的结局。

  得不到的,终是最美好的。

  70或者80后对于校园里青涩的恋情更是记忆深刻,因此,也正是《致青春》《那些年》等多部电影场场火爆的原因,古旧的教室,略显土气的穿着打扮,高昂又透着傻气的台词,最重要的是,故事的好坏往往在于是否能触动人的心。

  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同样美好,但没有结局的感情。

  他们的故事不动听,他们的故事不那么精彩,但却是他们对那个年代唯一拥有的印记。

  我想起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男生,他有很好看的侧脸,眉目雕琢般深刻,比一般男孩子更挺拔的身材,干净清瘦,安静中略带一丝傲气的冷漠。

  我会在老师滔滔不绝的课堂上、嘈杂的课间同学打闹中、体育课疯狂的百米跑道上暗暗观察他,一切他看不见的角落和角度,甚至练就了一身自我感叹的极致偷窥本领。

  他学习很好,我学习总是一般,他是那时女生心目中的男神,至少在我自认为审美还不错的观念里,他称得上那年代里的花美男,因为我总觉得他像漫画里的王子。

  之所以喜欢他,也并不是单纯因为他的外表。

  他是与众不同的。

  我从未见过他与其他男生那般疯狂地玩闹,时常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写一些文字,至于写了什么,我好奇,但却从来没敢上前去看一眼,只是远远地看着,那时的教室老旧却不阴暗,也是这样不冷不热的午后,阳光从窗外倾洒下来,他静静地坐着,偶尔微蹙眉尖,轻抿薄唇,笔尖钢劲有力在纸上飞舞。像是黑白的照片被使用了柔光特效,清雾白光,灿烂美好到无以复加。

  我想,那是我人生中看到最美的第一幅画。

  他是倔强、不愿屈服任何人的。

  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多半是散养长大的,在学校里挨老师的打似乎都早习已为常,数学老师总是莫名打学生,作业做不完打,回答不上来问题也要打,老爸送我的铁皮文具盒还被老师随手用来打同桌的脑袋给打凹进去了一块,后来,我怎么修复,也回不到原样。

  于是,我有了第一个嫉恨的老师。

  我不记得究竟是几年级,究竟犯了什么错误,只记得他僵直地立在讲台上,宁死不屈地不肯向数学老师承认错误,白生生的脸蛋被打的通红一片,全班同学静悄悄地看着这场他必输的战争,我听到我后排的女同学悄悄地哭出声音,不知是为他,还是因为害怕。

  后来老师走了,他依然倔强地站在原地很久很久,有同学上前劝说,有女生递过去自己带着香味的手帕,也有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同学依然像不曾发生过任何事那般嘻闹着奔出教室,只有我趴在课桌上,远远地看着他。

  我想,会很疼吗?应该会觉得很丢脸吧?

  我是这样认为的,我所有学生生涯里,永远认为挨打其实不疼的,疼的是丢脸。

  而丢脸就是被老师揪出来,站在所有人面前,被全班同学行一场持久的带着嘲笑讥讽的注目礼。

  不过,他终归是个好学生。

  学习好,长相好,各方面都讨老师和同学们的喜欢,像如此丢脸的场面也只是恰巧、偶然、百年不遇的一次,而已。

  喜欢却不敢接近,连日常与他必要的对话,我都说的结结巴巴,事后暗骂自己没出息;

  自卑、年少的胆怯让我常常躲在自己筑起的围墙里静静地等待,痴心妄想地盼着他会像童话故事里,带着光芒和辉煌走向我,来写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后来,再长大一点,我管这种傻到冒烟的幻想叫做思春。

  只是想到当时的我,不过三四年级的小学生,不禁抹汗感慨,原来我是个早熟的孩子。

  课堂上看他回答问题,自己也拼命地举手,不管到底能不能回答出老师的提问;那时我的作文非常好,每次老师在班里朗读我的文章,我都会悄悄地观察他有没有注意到我,会不会觉得其实我也是非常优秀的;课后私下里与要好的女同学偷偷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变换着各种发型,甚至偷偷穿姐姐的裙子来引起他的注意,偶尔与他擦肩,刻意摆出自认为最漂亮的脸部角度……

  偷窥了他多少年,连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各种手段关注他的一切动向,从小学一直到不再念书,他中途多次消失又归来,从稚嫩的孩童到长成十八九岁的阳光大男孩,可以称得上,我是这样站在他身后看着他长大的。

  甚至还曾在日记当中无限感慨道:我给你的.爱就是不打扰。

  如今想起,总会暗自发笑,笑当时自己二到无穷大,也笑单纯的自己终是逝去了。

  他的改变是在中学时代。

  升中学的时候,我和他分到同所学校,不同班却幸运地只隔了一层楼板,他在楼上,我在楼下,我常常在脑袋里描绘这样一个上下层的画面:同样的教室,不同的学生群中突兀的他和我。

  却又觉得画面中的我,似乎不那么美丽,然后,在脑子里用力地擦掉这幅不完美的画。

  细算下来,那时候,与他认识也有五六年了,说的话却寥寥无几,因为年少的我们,与异性总是保持着一条长江黄河宽的距离,总觉得有跨不好会被河里的水淹死的风险。

  我不是个乖孩子,但却是个怯懦自卑的胆小鬼,多跟男生说句话脸蛋都会染上两坨高原红的姑娘,何谈疯狂地去制造与他的邂逅?

  我也记不清到底是哪一个学期,哪一个午后,我从同学的口中听到了关于他被退学的消息,心里对他的印象也仿佛从云端在瞬间坠落进谷底,无数个疑问在心中腾空升起。

  他不是学习一直很好吗?真的不上了吗?因为什么事?他会去哪儿呢?

  最重要的一点:我是不是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像从前无数次独自默默地思考,我不曾主动打听,也不会刻意地去看他有没有真的不来上学,依然过着我从前的生活。

  只是偶尔一个人静下来会想起,曾经那个炎热的午后,他被打红的脸上依然挂着不服输的倔强。

  也许从那一刻起,便注定了他因偏执不肯低头的性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他走后的那些日子里,我的世界逐渐凉薄空白,仿佛在听到他离去的消息后,我也跟着失恋了一般,年少的心思单纯到近乎纯净无暇,认为分别就是永不相见,从此分道扬镳,形同陌路。

  我继续过着我孤独的生活,继续扮演着成绩差,且性格内向到了极点的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女生,我开始迷恋上文字,用更多的时间将自己掩埋在书堆里,笔尖的蓝墨水里。

  都说年轻容易朝三暮四,移情别恋,容易喜欢一个人,也容易忘记一个人。

  而我,却固执地只认定一个人,从小学到不再念书,从四五岁,不谙世事的光景到青春懵懂的少女,执意地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异性,活在现实当中的故事主角。

  我的文章里,字句间,甚至唇齿间,慢慢多了关于他的故事,那些不算精彩,甚至不能称之为故事的故事,被改编,被撰写,被无数次光芒化地谱出。

  所有一切疯狂的爱恋都从他离去那一刻开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愈演愈烈,直至他再次回来上学。

  他换了更流行的发型,

  他穿上了当下最时髦的衣裳。

  他有了很多学校里常被处分的学生做兄弟。

  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品学兼优的尖子生。

  直到有一次,因为肚子痛,上课中我急匆匆地去厕所,路过他班的教室,看到他和几个男同学被罚站在教室的最后面,嘴角扬着傲慢、玩世不恭的笑,世俗,又令人厌恶的样子。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似乎看到了最初迷恋他的午后,然后那幅我认为人生第一幅美好的油画在瞬间被撕裂到粉碎。

  除了失望,似乎只剩下了失望。

  细细回想起来,他不曾做过什么让我值得迷恋的事。

  可是就像是歌词里写的那样,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年轻就是容易喜欢一个人,只是我,慢热到始终忘记不了。

  于是,我在心里为他寻找各种理由和不再优秀的借口。

  我将更多的情绪放在文字里,我将暗恋他最美好的那些年写进了人生第一篇小说里,被年级里的同学无限传阅,我受到了人生第一次众多人的赞扬。

  直到有一天的晚自习,我听说他看了,于是,一整夜的辗转反侧。

  他的回归让我从失恋到重新再恋,不过,却少了最初那份热情,依然会在上学、放学的途中悄悄地观察他的样子,看他跟那些社会上的不良少年三五成群地勾肩搭背,然后暗暗地失望,我愈发深藏自己的情结,我觉得我像个精神病的患者,又像个让自己死心的傻女孩,一遍一遍用他的劣迹来虐待自己,直至对他完全放弃。

  可纵使他劣迹斑斑,我依然不敢靠近,我想我那时该有多么的不自信和自卑。

  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们终将离校,真正地分道扬镳。

  我辍学,自此再无他的消息。

  最后一次见他,是一年后,在哥哥的学校外,一群社会小混混的青年中,他仍然流里流气的模样,帅气,但已经不再清秀有光芒,多了社会上庸俗的陋习和令人厌恶的表情。

  我远远地看他,他也看到我,这时我才突然发觉,这些年,我只一心一意恋他,却从未想过他的心里是否曾注意过我,哪怕是记得,曾经与一个有着与众不同名字的女孩做过很多年的同学也好。

  亦或者,是我从来不敢想象他会发现,身后有这样一个我。

  再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

  一走就是十年。

  我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真正的爱情,有过了人生第一次与异性牵手、热吻、拥抱,热恋到天天、月月、年年粘腻在一起,又经历了真正的分手、失恋和痛苦。

  人生的起起伏伏落落,一切华丽的尘埃被激起又落定,一次次荒芜掉自己繁华的心。

  直至现在,直到前些天,他突然在网络上跟我平平淡淡闲聊了两句。

  我很意外地发觉,时间真是一种奇妙的存在,当一切像落花流水般地逝去,我仍然对他保持着最初那份崇拜和喜欢的情感,早已忘却了他最后变坏了的模样,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了那个不冷不热的午后,他穿着白衬衫,低头写字,一切还是带着柔光特效,宛如暗香浮动,带着一丝朦胧,令人莞尔,而我,依然迷恋他。

  只是,我不再会自卑脸红,不会再把这种情感当作爱情,他依然是男神,只是褪去了让我不敢靠近的光环,而我,终于变成了曾经想象的样子。

  更多的,会像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再次见面,相视一笑,坐在一起,递一杯茶的清香,卸掉这十年里疯狂助长的虚假面具,回归到从前不谙世事的青涩模样,敞开所有曾经不敢打开的心扉。

  对他,也对过去的自己,泰然自若地道一句:嗨,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