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岳母的忌日里想起岳母的最后祝福的散文

  老伴的家乡,有一个风俗习惯,女子结婚怀孕后,都要做一罐米酒,用坛子封存起来,直到孩子出生时,才开坛挖出来放到锅里熬煮。吃时放上红糖,叫吃“月子酒”。那米酒用糯米做成,配以当地特殊的佐料,用当地民间流传的特殊工艺酿制而成,营养丰富,具有补虚益脾之功效。由于封存长久,开坛后,香气扑鼻,芳香四溢,沁人心脾。经过熬煮后,更是甘甜爽口,清香之气,直冲肺腑,使人喝了还想喝。但这米酒是不能多喝的,多喝醉人比普通酒厉害许多,等发觉要醉时,就已经来不及了。但这酒不伤人,醒来后感到精力充沛,神清气爽。这酒不单女子坐月子吃,平常来人待客,也要挖出来煮上一鼎锅让大家美尝一番。重要场合,更是少不了它。

在岳母的忌日里想起岳母的最后祝福的散文

  据说,老伴的家乡有个古老的乡俗,男女在长大成人后,到了婚嫁年龄,在相亲、订婚仪式上的第一件事是吃米酒,这吃米酒有个讲究,相亲时,女方父母如果对来相亲的男方不满意,就会用眼神示意亲友,让亲友用米酒灌醉男方,让男方出丑,然后找茬推掉婚事。这时候,还要看妹子的意思,妹子如果对男方不满意,用眼神示意后,众亲友便会想方设法把男娃灌醉,如果女家妹子对男娃满意,即使女家主人暗中发出信号,众亲友用眼神征询女家妹子后,得到妹子制止的眼神,谁也不去当那个恶人。

  在男女定婚仪式上,吃米酒更是庄重而浪漫。老伴的家乡,称男女相亲订婚为“烧香”,“烧香”分“烧大香”和“烧小香”。和北方的“相亲”、“过礼”差不多。只是仪式上有些民族的特殊乡俗。“烧大香”时,准丈母娘(男方由准婆母)当着众亲友的面,开坛挖出来放糖熬煮,煮成后,由准丈母娘亲自盛一碗亲手端给准女婿,准女婿接过来当众亲友喝一口,众人才敢喝其他的,准女婿不喝,谁也不敢动嘴喝,准女婿只要动嘴喝一口,立即会风扫残云,米酒一扫而光。当然,这里面有一些当地民族风俗仪式,丈母娘端酒和准女婿接酒都要说一些话以示吉祥。

  可是,我的这碗酒却由于地缘关系,演释出另外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作为文学青年,靠着广种薄收换取一点心理上的虚荣。不知怎么歪打正着,在《中国青年报》发了一个不到八百字的小散文。就是这个小散文,成就了我一生感到非常满意的婚姻。那时我已二十八岁,进入大龄青年,成天写诗作文,家里又穷,每天写文章,只见退稿不见发稿,想成个家非常困难。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有一篇《书痴》,《书痴》中的书痴说过这样几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锺黍,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一点不假,那篇小短文发出后,收到全国各地文友的来信,其中有一个南方女孩,自称叫余芳,爱好文学,苗族,四川酉阳县人(现归重庆),她来信对我的散文说了很多意见,我回了信。没想到她又给我来信,一来一往,我们写了很多信。事情过了大半年,我们之间的感情距离越走越近。一年后,她让我去南方接她,那时很穷,在一个南方桃枝正染的春天,我想方设法借了钱,风尘仆仆地去了南方。经过几天的舟车劳顿,终于到达那个叫酉阳的小城。小城很美,四周群山环绕,水泥铺设的街道,被环卫工人清扫得干干净净。一条酉水河穿城而过,街道两旁的'楼房不甚太高,但整齐而别致,风格与北方的建筑大不相同。特别是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穿戴着鲜艳的少数民族服装和头饰,让我感到新奇而特有情趣。我有了一种走进异国他乡的感觉。这里各民族杂居,各民族的服饰也不一样。特别有趣的是,这里的男人有些竟也戴着耳环,耳环还很大,象八号铁丝那么粗,但是银子做的;头上缠着头巾;操着我听不太懂的西南方言。女子长得既清秀又鲜艳,一路走来,就像雨后的山茶花,鲜艳欲滴,让我这北方来的大龄男子,看得直咽口水。

  我在车站客运表上看了好多遍,无论如何也没有找到那个去“板桥”的班车,向人打听,话音不同,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我望着小城四周巍峨的群山,面对茫茫人海,我该到哪里寻找那个叫“余芳”的女孩呢?我不敢预测未来,命运是美梦成真还是上当受骗?

  我到县城当时还算不错的旅馆住下,写了一封信投到邮筒,看来只有让那个“余芳”来找我啦。几天来,我等待着那个叫“余芳”女孩的出现,并想象着见面时的情景。接下来的三、四天,我在这个风光秀丽的小县城等得既焦躁又富有诗意。白天,我漫无目的地闲逛,到影院花一毛钱看场电影,晚上关在旅馆房间里看电视。

  在一个寒流来袭的下午,我没有出门,因为寒冷,服务员端来一盆炭火,见我放在桌上的《记者证》问我:“你是记者?”我点了点头。其实,那只是一个特约记者证。那时没有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出门住宿要开介绍信。在单位上的人,用工作证,我一个农村青年,没有工作证,便用那个特约记者证登记住宿。这是一家《北方农村科技》杂志社给我颁发的。

  就在我和服务员说话的当口,门外“叭叭”敲了两下,我开开门,一个清秀的女孩站在门外,拿出一封信,向我示意,那服务员很知趣地离开。从她的表情中看出,她大概认为我是勾搭的当地女子鬼混。

  我把女孩让进房间,她说:“我就是余芳,真名叫余桂萍,余芳是我的笔名,按笔名你找不到我,只有乡邮递员知道我的笔名。”可惜这些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女孩见我一脸茫然“嗯呀”一声问:“有杯吗?”这句我听懂了,赶紧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从暖瓶里倒了一杯水递给她,她又“嗯呀”一声,从自己包包里拿笔和纸写道:“我就叫余芳,余芳是我笔名,我真名叫余桂萍……你什么时候到的?”我拿起笔,回答了到达的日期。那一夜我们就这样,用笔代替嘴巴作了相识以来第一次面对面的沟通。我们双方都在努力揣摩对方语音的真正含意,力求听懂它。下半夜的时候,我们已经基本能听懂对方语言的意思,不用再用笔写了。但那已经记下了一大本谈话记录。

  第二天,余芳带我来到她的家,见她的父母。很快,余家的亲友来了一大帮,挤了满满一屋子,吵吵闹闹都来看我这个从东北来的余家新女婿。余芳的母亲抱出一个坛子,用剪刀当着众人的面,剜开密封在坛口很硬的东西,从里面挖出一些发白的东西,放到一个象地雷似的鼎锅里,又放上一些发白的东西倒上水熬煮,煮了大约十几分钟,余芳的母亲首先舀出一碗,口中念念有辞满脸慈祥地端给我,这时,满屋的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我,我想:“我不能喝这碗白乎乎上面漂着象油一样的东西,说不定是毒药,毒死我找个地方一埋,在这大山环绕的山沟沟里,家里人怎么找?接不到媳妇,搭上条命,还给家里人欠下二千元债务……不喝,绝对不能喝……”这样想着,我推辞说:“不渴。”尽管那碗白乎乎的东西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余家的亲友也在劝:“活(喝)嘛,这里的乡俗……”可我那时听不懂,无论怎么让,我就是不喝。在推让中,我弄得满头大汗,余芳的母亲也急得满头大汗。这时,余芳母亲脸色刷地一变,把碗往余芳手里一塞:“赶紧整走,这样的客我难得待!”余芳接过来,递给我让我喝,那我也不喝。余芳见我很执拗把碗放在我身边,对亲友说:“他不活(喝),你们大家都活(喝)罢。”很快,风扫残云,一鼎锅“毒药”被余家的亲友喝个精光。这时,我才知道,那东西一定好喝,想喝一点偿偿,但刚才拗着不喝,又抹不开面子,于是依然端着架子坐在那里。余芳的母亲这时站在院里生气,余芳跑出去劝母亲,余家亲邻,也都跑出去劝说:“莫生气嘛,外乡人不懂乡须(俗),妹娃自己愿意由她去吧……”

  这时,我见屋里没人,悄悄端起那碗“毒药”尝了一口:“啊!”世界上竟有如此美妙的东西……一仰脖,一碗米酒喝个干干净净。还想再喝,鼎锅里哪有半点滴米酒的影子?丈母娘为女儿出嫁准备的米酒竟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演义了一个滑稽的故事……

  在我要领着余芳北上的日子里,岳母的脸,始终不开晴,一看见我,那一脸浓浓的黑云,暴雨会立即下下来。看得出,岳母一直隐忍着。余芳对我很倾心,岳母看得出来。我担心岳母会在关键时刻,向我提出苛刻条件。可岳母自始至终没有向我提一个字的条件。那时,我最担心的是岳母向我提“钱”,那是我最不能办到的,是我的软肋。

  岳母没有向我提一个字的“钱”的事,也没有向我提其他条件,直到我领着余芳上路时也没提。唯一的条件,岳母要求,我们领了结婚证再走。

  记得,北归那天,天下起雨来,岳母打发余芳的弟弟送我们到车站。家里只有一把伞,余芳的弟弟出去借了一把,岳母看到我没有伞,又出去借了一把交给我说:“你们走后,等我们买一把还给人家,你们安全上路。”我心头一热,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妈——”这是我到余芳家一直不好意思喊出来的字。

  岳父站在门外,眼睛里流着两行泪,望着我们想说什么,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用手擦了下眼睛,向我们挥挥手,余芳突然跑回去抱住岳父的脖子喊了声:“爹——”岳父用手拍了拍女儿的头发:“走吧,记得到了地头来信……”余芳一步三回头地望着爹。

  大约走了二里多路,余芳的弟弟一回头,发现岳母顶着大雨一直跟在我们后面,余芳见说,立即跑回去抱住母亲,娘儿俩哭成泪人。岳母一直担心着女儿上当受骗。

  十几年后,岳母岳父到东北,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说起这件事,岳母说:“你们走后我几天吃不进饭,几天没合眼……”特别听我说我怕被余家药死,岳母:“嗯——呀!怪不得砍脑壳的能把我女儿骗到手,鬼心眼子多得很……”说完,一家人哈哈大笑。

  岳母去世的时候七十三岁,我为了照顾家,没有去南方为岳母奔丧,岳母临死的时候拉着余芳的手说:“维雨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你也是个孝顺女儿,你们家以后日子越过越好哈……”就这样,岳母拉着余芳的手,娘儿俩说着话,咽下最后一口气……

  老人弥留之际,留给我们的最后祝福,那是对我们婚姻的认可,也是对我们未来的展望……

  因为,老人家对我们的婚姻,一直是持有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