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长篇文章

  冬走远了,我们才开始怀念,儿时走远了,我们才开始追忆。琴声走远了,我们才开始学会聆听。

青春的长篇文章

  我们不是不会聆听,而是暂时忘记自己有双倾听的耳朵。我们不是不珍惜儿时,而是太着急长大。我们不是不喜欢冬。而是觉得总有一天,冬还会再来。

  当我们发现,再寒冷的冬,那年那刻,也只有一个。再幼稚的儿时,也只在记忆深处重现。再不成功的演奏,也没有机会给我们重新修补成后来让无数人感动的乐章,但于我们自己,最动人的,仍是那第一次的未必成功的登台。

  初中开始外出求学。学校宿舍,是如今县师范的旧址,魂牵梦绕回去了多次,但未能有一次真的回去。记忆中的冬天很冷,每天早起,杯子里的水都已经结冰;满窗子的冰凌,在整个冬天,似乎就没有化过。每周有那么一天要早起,要和另外一个同班或者不同班的同学,去倒尿桶,那种半米多粗半米多高的,需用一个棍子横在中间才可以拎得起。每每还要小心地上的贼冰。

  每周五都用那个印着仙鹤图案的蓝色脸盆洗那些厚厚的衣服,没有洗衣粉,是那种出不来沫的肥皂。洗得似乎也不甚干净,只觉得洗完后,手都要冻掉了;衣服拎出来,也就硬硬的了,有时很怕它会断掉。

  但仍旧很开心,洗完衣服就可以回家了!走几里路到火车站,然后咣当咣当坐半个小时的火车;再走十几里山路,便可到家。现在的孩子很难想象的,但在记忆中,竟然是很快乐的一段旅行。火车座位,是那种黄色木条的,很硬,那时候坐火车人少,一个人可以有两个人的座位。下车后,就没那么自在。跟在几个高中同乡的屁股后快步地小跑着,怕一掉队,就要一个人过高高的山梁,穿黑黑的高粱地,有四五里远。快到那个如今是小镇的乡下土路时,见到灯火时,自己的心才亮堂起来,走过部队那个大广场和广场边的小桥时,见到家属院的排排平房和房子里的灯光时,心里就开始扑腾扑腾地跳了。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搬家了。不再赶夜路,不再倒那个很沉很重的'尿桶。

  后来听家人说,我们那个家属院出来的一个哥哥,也是我们一起赶过山路回家的学长,做了那个小镇的镇长。那条小镇的路听说修了。只我,再也找不到当初匆匆的脚印。

  而我注定要漂泊一生了,从那个小镇出来,到县城,到京城。每每迁徙,搬离,仿佛候鸟。匆匆,太匆匆。每每又问自己,是喜欢漂泊的感觉么,就那么急急忙忙地长大么?脚印都留在这一路走来的路上了,怀念怕也是没有什么依凭了。

  桥边,路旁,山中,城市,曾经相伴的人和树,曾经高歌的曲和调,都层层叠叠,在岁月的深处,淤积,淡忘。忆起,又淡忘,终至,想不起那个人的名字,想不起是怎样一首歌,在那些个不眠之夜,把青春的自己,唱得泪流满面。

  昨日老公听齐齐哈尔一个歌手的歌,听得他心醉神迷。只我象个局外人,冷冷地说,有那么好听么?他回我,你是个没有家乡观念的人。

  是呀,可我乡何处?何处吾乡?鹤乡不是,乾隆醉之故乡,也只剩,一鳞半爪。何处寻乡?何处,寻我自己。

  回不去,就继续走吧。永远的过客,就继续唱吧。那些歌,留在记忆深处,他们,叫做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