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考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十个细节
中考填报志愿在即,而中考政策有不少需要关注的细节。这十个细节,你需要注意,或会帮你更科学安排志愿,甚至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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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
哪些科目影响录取?
会考科目为信息技术科,不计入学业考试总分,会考成绩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
3
综合素质评价影响录取?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今年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和“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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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怎样呢?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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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几个批次录取?
今年中考依然分为三个批次。批次意味着分数线划定的先后顺序。
a.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含面向全市招生及分片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班”和民办班)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实验班”和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班。
b.第二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公办技工学校。
c.第三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跨市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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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招生有哪些学校?
从2011年开始,莞中、市一中等五大校面向全市招生,石龙中学、虎门中学、万江中学、常平中学等骨干高中及新建的六中、七中等普通高中部分面向全市招生,部分面向周边镇街招生,其他高中面向本镇或邻近镇街招生。
今年15所面向片区招生的学校,以及面向各个镇街的区域,详见文末表格。需要注意的是,片区招生往往比全市招生的分数线,低数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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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今年继续实行在公办普通高中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的做法。这些招生名额均面向全市招生,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任意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
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详见文末表格,共1800人),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出录取分数线。
8
普高不能招收借读生?
今年除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市高级中学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50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9
什么名额分配到校?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名额分配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数(不含面向城区招生部分)的50%,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分配名额时,用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名额除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学生总数,计算出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每所初中以本校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学生数分别乘以分配比例,即为每所初中分配到上述5所学校的名额数。
录取时,在各初中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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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学生能够加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
a.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优〔2004〕46号)及东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会函〔2005〕190号)执行。
b.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省*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转发*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5〕342号)执行。
c.*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人民**事务办、省教育厅、省*厅、省物价局关于*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东教基〔2006〕20号)文件执行。
*学生就读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学生初中毕业参加我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可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参与录取。
d.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的照顾政策,按省委、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执行。
e.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