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散文:随记

抒情散文:随记1

  天色浅白,透明得像片清亮的琉璃。

抒情散文:随记

  我贴在窗前,静静观望那些飘洒而至的白花瓣。

  风声簌簌,温柔地拂在脸上和窗沿间,一滴泪顺着脸颊流下,夹杂在微凉的空气中,飞落成霜。

  眼前一片模糊,我发现,透过一层薄薄的水雾端详整个世界,会变得更加虚拟美妙。

  伸出自己苍白已久的手,探向外面一支垂落的枝叶上,成簇堆积的雪。

  触感冰冷,似一道闪电倏地奏打在我的心弦,惊恐地缩回手后,我不可置信地楞了楞。

  雪,本该是冰清玉洁,我却反倒觉得,它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股悲伤气息,会刺痛人,会冻坏人。

  别人告诉我,雪是冬季使者,它象征着一年四季告一段落,它守候着第二年的春暖花开。

  可天气渐暖了,雪不就融化消失了么。

  雪是真的悲哀啊,在短暂生命中,它只能降临人间一小会儿,就要依依不舍地远赴天边。

  或许在生息凝结的那一刻,它们还挂念着世界中各式各样的奇异、惊艳,还等待着把目光,投向再次纷飞而至的那一天。

抒情散文:随记2

  “羊大官儿”是我进校后认识的第一位教工。

  “羊大官儿”本姓刘,五十多岁,家住后山小村,原是村会计,算盘打的奇好。学校初建时曾做数学和珠算教师,那几年孩子们的算盘珠子拨楞得在十里八乡驰名。后来学校师资力量加强,老刘便主动退居教学一线,筹建了学校食堂,解决了孩子们中午吃饭难的大问题。自此,老刘负责做饭,负责卫生,负责安保,还负责校外树林里圈养的做为校产的五十多只羊。真正的“大官儿”。

  我的宿舍和老刘宿舍毗邻,老刘在十几天前就忙活着粉刷墙壁,清洗桌椅板凳,换上从家里拿来的新被套,桌上还很细心的放了一个烟灰缸,床下放了一个新脚盆。

  今晚天气转阴,山风骤起,虽是阳春三月,在大山坳里还是感到阵阵萧煞凉意。

  在树林里和老刘喂完羊,坐在学校门口的石阶上休息,附近乡亲们三三两两凑过来,抽着乡亲递过来的.叶子烟,家常里短的攀谈起来。

  回到宿舍,桌上已烫了一大壶酒,一盘炒羊肉,一碗蘑菇汤。老刘招呼我坐下,从床下提了脚盆出去,一会儿端着一盆热水进来。“脱鞋,烫上,烫上……”,老刘看着我有些疑惑的神情,笑着说,“咱这里有句老话‘滚水解乏,烫酒养胃,小桌一摆,辣炒杂碎’。今夜都齐了,难得的享受唻……”,“这羊杂碎是咱山里人待客的大菜,平常吃不全唻。这还是那天杀羊时特意给你留的……”,“来,天冷,喝上,喝上……”,“老书上有词儿,‘山雨欲来烘泥炉(庐?),闭门关窗好把盏’,好景致唻……”。

  在这个寂静萧瑟的山林夜晚,在这温馨的山石小屋里,安然地座定,喝着热酒,吃着羊肉,一二良友,抵足而谈,这难到不是一大享受么。对物欲的追求,有时侯就这么简单罢。

抒情散文:随记3

  匆匆忙忙的搬了校区,匆匆忙忙的回家,又匆匆忙忙、碌碌无为的过了十几天,似乎每天一睁开眼就有这样那样的很多事得做,而每天晚上睡觉前又不知道这一天到底做了什么,生活过得就像一杯索然无味的白开水,我讨厌这样的感觉。

  在学校的时候曾经兴致勃勃的认真规划过这个暑假的生活,要在每个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清晨坐在门前的丁香树下晨读,要好好的写作,要参加我一直很喜欢的《非常才艺》,要看完书房里的名著,要出去旅游、拍照,要学着做十字绣,要充实的度过大学毕业前最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暑假,然后充满激情的迎接期待已久的大四生活。可是回来十几天了,除了体重从两位数变成了三位数,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别的长进了。从前的我总是鄙视那些被生活渐渐磨的没了个性,一点一点放弃了最初理想的人,可现实证明,我正在慢慢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我努力地想找回在路上走失的灵魂,结果也只是徒劳。

  昨天在空间里看到一个学长的心情,忘了具体的话,大致意思是说生活会让我们改变太多,又有几个人能一直坚持着最初的理想。于是,我想起了童年时的自己,总是在脑海里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故事,想着自己就是故事里那个漂亮的公主,那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所有人都能听我讲故事,能喜欢我的故事。长大后,我开始写故事,开始把那个公主梦写在纸上,还记得初三那年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写了一篇小说《梅林深处》,厚厚的稿纸,长长的故事,如今只能想起开头,早已记不得结局,也忘了那厚厚的一摞稿纸最后丢到了哪里,只记得那时的理想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我写的故事,希望有一天我的职业就是写故事。现在想想,我似乎还算得上是一个坚持着最初梦想的人,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我不想放弃写东西,它是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昨天的一场雨让晚上的天气到底有了一丝凉意,一个人站在院子里,看着慢慢变旧的房子,忽然就想起了十一年前刚刚搬进这里的情景,那时候我才小学毕业,曾经总觉得十年会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如今回头看时,这十一年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真的太快了。叛逆的初中,傻傻的高中,成长的大学,人生中最无忧无虑也最美丽精彩的十一年,在不知不觉一天天逝去的岁月中永远的成了过去,留下的是一辈子也说不完的记忆和日记本里一段段每次看都想流泪的文字。24岁,快毕业了,工作了,现实的生活了。

  红极一时的《致青春》让无数人开始了对正在逝去或者已经逝去的青春的回忆,我并不是一个多么喜欢看电影的人,但是带着一份好奇心,我也把这部影片认真地看了一遍,无论别人怎样评价,我可以很确定的说:我很喜欢它。喜欢郑微面对昔日的恋人说出的最后几句话:你走进了我的青春,陪我走过了青春,我们谁也不欠谁。我佩服施洁敢为爱去死的勇气。我想,如果是在仅仅四个月前,我不会读懂郑微的话,更不会懂得施洁的做法,那时,或者说在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爱情在我眼里一定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我看不起那些牵了手又分了手的人,讨厌一点也不现实的爱情,于是,我“现实”的选择了伪装,努力地去遗忘,自虐的一遍遍在文字里悲伤,直到有一天,一些事情的发生让我忽然明白,最大的悲哀不是没有和喜欢的人走到一起,而是连为爱情努力的勇气也没有。我不想让我的青春里留下遗憾,我有权利去爱一个人,去学会爱好一个人,无论最后是怎样的结局,这是一段珍贵的经历,一份关于青春的礼物,送给那个人,也送给我自己。

  平凡琐屑的生活太容易让人迷失自我,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旅游,去流浪,去漂泊,去不同的地方,看不同的风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忍受不了很长时间过同样的生活,背着背包去环球旅行,用长长的文字记下一路的故事是我的心愿,希望有一天会有人能和我一起将它实现,无论那时的照片上,我们是否还有一张年轻的笑脸。

  零零总总,乱七八糟,忽然的一点感触,随便记下,不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