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励志文章:你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高三励志文章:你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

  十几岁的时候,谁没想过未来呢?

  中学时,我特别爱好文学,崇拜作家,看各种文学杂志。我看到林斤澜回忆汪曾祺时说,“动动手指就来钱”。那时物价低,汪老随便一笔稿费,就足够大伙去味道不错的馆子撮一顿。

  得,那一刻,我心中顿时升腾起了作家梦。我的作家梦一点也不神圣崇高,完全基于这么一个朴素的想法——写写就有稿费,可以吃好的,也不用风吹日晒雨打。我开始琢磨起投稿,很快,在武汉的一份小报纸上发表了一首诗歌。

  回家后我才发现,报社寄给我的样报,被我妈拿去擦桌子了。她以为是垃圾广告。我哭笑不得。好在信封还在,里面还有一张纸,上面解释说,副刊为读者园地,没有稿费。

  好吧,我就不生我妈的气了。虽然没有钱,但总算发表处女作了,增加了几分信心。整个高中生涯,我都在文史哲科目上用功,成绩基本上年级第一。数学凑合,英语垫底。

  高考后填志愿,我选中文,我爹一口否决:“读什么中文系呀,将来不好找工作。”

  “那选什么专业?”我不乐意了,中文在我心里是神圣的专业,是通往作家之路。

  我爹笑着说:“法律好,是现在的大热门。再说到了大学,课外时间还是可以弄你的文学。”

  我就这样随波逐流去念法律系了。然后我发现,读法律也是可以发表文章的,大二时投给《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的几篇法律文章,一两个星期后就发表了。样报和稿费寄到系里,收到时我高兴坏了,好几百呢。

  我去校外餐馆把炸鸡腿、水煮肉片、酸菜鱼和雪碧、可乐点齐了,请上要好的同学一起大吃。这导致此后只要看见我的名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们就主动出现在我面前约饭。

  我爹没骗我,大学是*的,学法律不耽误文学。参加学校的诗社,拿了个省共青团的诗赛特等奖;在杂志上发表散文、小说,稿费也不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动动手指就来钱的日子,没毕业就买了电脑,提前迈向经济独立。

  2002年的年底,离毕业还有半年,我提前去了一个心理学刊物求职。老总招聘时直接要了我,理由也很搞笑,法律专业理性,你又能写感性的文字,招你很划算。

  那时我已经不偏执了。法律也好,心理学也罢,不管什么专业、职业,消化了,不妨碍文学创作,还有益处。

  这个经验,对我的三观改变很大。你说是感性好还是理性好?你说了不管用。对于他人来说,你能兼顾最好,因为性价比最高。

  每当我看到突然就辞职去旅行、突然换一种生活的故事,心里都不以为然。因为这样的故事只讲了一半,不完整。

  人生如逆旅,很多人在某一刻,会涌起一种逃跑的冲动。那一刻,你不想上班、不想结婚、不想愁苦、不想成功、不想拼搏、不想努力、不理睬社会、不关心人类、不要求鲜花赞美、不在乎诋毁,只想放弃一切,听从自己的心,说走就走,奋不顾身。

  谁不想做自己呢?可是做自己,也是一件需要可持续发展的事。社会没有义务惯着你、养活你,哪怕你文艺得飞上天,你总有回到地面上吃喝拉撒的时候。

  所以我特别喜欢李宗盛的演唱会主题“感性与理性”。为了获得靠谱的*,为了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用了8年的时间来做准备。

  我开始买房,开始储蓄。我从一个对经济、对理财一窍不通的人,渐渐变成一个略有了解的人。从拿到转正工资后的第二年开始,我就每个月按时零存整取。

  我在各种媒体上,看各种关于房子的研究和争吵。可是,他们吵他们的,我想要有一套可以自己做主的房子。当你拥有了,你就不必再去浪费心力为这个东西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