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励志故事:事关未来的“自私”
从科比出道以来,有关他自私的指责就不绝于耳。无数理论家都在提醒科比:如果他想成功,就一定要学会传球。对此我的观点是:以目前这支湖人队而言,科比若想率领球队杀出一条血路,他非但不应该多传球反而他必须学会自私,当然这种自私不是科比式的而是艾弗森式的自私。如果仔细观察你可以发现科比以往的自私是一种完美主义的自私,一种学院派的自私。具体表现是:当他选择突破时,他会随时准备在被堵截的情况下把球传出去,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被盖帽的原因;当他持球进攻的时候他会随时准备和你一对一的单挑,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通过无球跑动得到空档后迅速跳投得分的原因-科比就是这种类型的自私的球员:他要以完美的方式赢得胜利。
而另外一位被一致认为“自私”的代表人物艾弗森与科比明显不同,这主要在于当他决定突破上篮的时候,就是有三个硬汉在那里等着,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冲进去,他根本不会考虑被盖帽丢面子,或者当他一旦遇到空位,就是出手,他在得分这个环节上是异常坚决的,他从不在乎命中率是多少,也不在乎结果是什么,他只是把球扔向篮筐。所以我说,艾弗森的自私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自私,一种街头的自私。
我可以翻给大家看两组数据,截至04-05赛季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同年进入NBA的科比与艾弗森两人分别打了620场与602场比赛,前者共出手10693次,艾弗森是13869次,这说明艾弗森是真正的球队领袖,而科比则无法掌握更多的投篮机会;科比有4313次走上罚球线,而后者有5378次,这说明艾弗森比科比制造了更多的被侵犯的机会,说明艾弗森更敢于在对手死防的情况下硬吃。如果你认为科比是因为奥尼尔的`存在,才导致自己无法拥有更多得分机会的话,那在04-05赛季,奥尼尔跑路了,同样截至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前科比共出手1179次,而艾弗森是1594次。很明显,即使没有奥尼尔,科比一样没有更多的占有投篮机会。这在3月28日湖人与76人比赛中,再次得到印证,艾弗森出手22次,罚球15次;而科比只出手15次,罚球7次,这场比赛76人的第二得分手韦伯仅拿到可怜的5分,而湖人有4名球员得分达到两位数但却输掉了比赛。
以上事例我想说明一个道理,作为一名伟大的球员,如果你拥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要学会团队篮球,比如90年以后的乔丹。而如果你没有一帮伟大的队友,你就必须要打出强烈的个人风格的比赛,因为你没必要也没有可能指望一帮庸才能够像你一样得分,比如90年之前的“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