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精神(之一)

论法精神读后感

《法律精神》是查尔斯·路易斯·孟德斯鸠(1689-1755)的最重要著作,他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它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它侧重于法律,涵盖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显示出广泛的思想图景。特别是,它以独特的方式研究和讨论了法学,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一系列主题,已成为资产阶级法的独特百科全书。

《法律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底层的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和经济愿望。该书极力主张在政治理论中建立三权分立。目的是避免创建*者。*者通常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结合起来,这很容易导致滥用权力。在法律理论方面,它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类型,法律与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理论以及立法理论。孟德斯鸠认为,由于事物的本质而产生的必然的法律关系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结果,法律分为人法和自然法,并提出了立法应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原则。它还谈到了法律与国防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公民*,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和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该书认为,私有财产权是经济学理论中人类的自然权利。在确定地理环境时,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这些因素与人们的性格和感情有关。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治制度对立法权所有权的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治制度的存在与法治直接相关。*意味着恐怖,专制和暴力。既没有法律也没有法规。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因此,在*下,根本没有立法权。与专制制度相比,君主制由一个人统治,但它遵守固定的和既定的法律。因此,在君主制下,君主和少数贵族具有立法权。对于*而言,它是一个由所有人或只有一部分人拥有最高权力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有法治。但是有一条基本规则,只有人民才能制定法律,*人民的权力相对平等。这三个政体对于法律的复杂性,法律制度和法律的内容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种政权最突出的表现应该是人民的*度完全不同。孟德斯鸠在《法律精神》一书中强调了法律与*的统一。他认为,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没有任意垄断行政权力的余地,因此,只有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才能实现。一个人只有在受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才有*。我们*,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同时,他强调绝对*不存在。在一个国家,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中,*只是一个人可以做他应该做的事而不会*做他不应该做的事。事情。*是采取法律所允许的一切权利;如果一个公民按照法律的禁止行事,那么他将不再拥有*,因为其他人也享有这项权利。

显然,专制暴政是人民所不想要的,人民受到极大的奴役。君主制也不是很安全,*需要防止人民的客户掩盖其腐败。腐败的客户常常声称赞扬人民掩饰自己的野心的伟大。他们继续钦佩人民的贪婪来掩饰自己的贪婪,最终使人民陷入不幸,人民的*将不复存在。为了限制此类事情的发生或尽可能避免*,孟德斯鸠提出了分权原则。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力量无法完全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它必须分为三个部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的初步研究基于罗马。罗马人民拥有最大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参议院拥有大多数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某些方面,同时控制着部分司法权,并有能力任命某些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反抗人民的权力。国家的力量掌握在不同人民的手中。他们相互制衡,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单人*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发展中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分权的真正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这种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根据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将联邦*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它是最高的立法机构,有权弹each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长。参议院同意后,他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并执行各种法律。它具有军事指挥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和由他任命的部长对国会不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以在宪法之外采取特别措施;联邦法院由数名终身任职的法官组成,是最高法院法官。该部门拥有解释宪法和各种法案的最终权力,并有权就涉及州和州的重要案件做出裁决。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大,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政治*的平衡,建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新格局。

分权的本质是资产阶级*制度。尽管这有助于防止*的出现,但三种权力的分离和制衡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像其他所谓的*制度一样,它们并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而三个主要的国家权力机构制衡有时会导致无效。实际上,美国很难在实践中彻底实施三权分立的原则。

自从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以来,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位一体的全面改革中,有必要学习和吸收其他国家在实践中已被证明可以加强和改善国民的制度的实质。国会制度。为了更好地体现以我们的工人阶级为主体,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的国家体系。这将对我国的建设大有裨益。由于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因此政治制度也大不相同。我们确实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具有*政治*。一味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不仅误读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还将极大损害我们人民的根本利益。 。

在像中国这样人口众多,领土广阔的*中,任何改革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任何措施都可能是一个巨大的项目,而且通常是影响整个身体的举动。毕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是一种基于对西方社会研究的政治体系。它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由于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当它们的利益和目标不同时,它们往往难以达成协议,最终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该国将很难应对。就像汶川地震一样,我们的*之所以如此迅速地做出反应,是因为我们团结一致并受到攻击,积极响应这场灾难。我们成功举办了举世闻名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受到了世界人民的认可。这也是因为我国的政治制度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些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非常赞赏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使我们羡慕不已。我国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在中国特色*道路上认真探索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绝不能盲目崇拜。*同志指出,我们正在实施的是人大一院制。这个制度符合中国的现实,对国家的繁荣发展非常有帮助,避免了很多介入。

佛教禅宗大师相信,当您不参加禅宗时,您会看到山如山,视水如水。当您对禅宗有启迪时,您看到的是高山,而不是高山,水不是水。当您看到高山而只有水时,这就是禅宗的最高境界。要真正理解孟德斯鸠大师的经典著作《法律的精神》,您仍然需要学习很多专业知识,才能真正感受到它。

论法律精神(二)

“法律精神”是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杰作。这也是一本在世界法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著名法律书籍。作为法律系学生,我从阅读本书中受益匪浅。

这项工作分为六卷和三十一章。在第一卷中,它主要解释了法律与*之间的关系。在第一卷中,作者着重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与*之间的关系,*的类型及其各自的原则。在他看来,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君主制和专制*。然后他在书中解释了各种政治制度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例如,他将*政治制度分为*政治和贵族政治,然后详细解释了它们与法律的关系。在此期间,他无情地抨击了封建专制政体,并赞扬了*制度,这显示出这位启蒙运动著名思想家对*的渴望。他在本章中说,*国家的道德操守很强。据说*国家的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并承担责任。所有这些证明了这位启蒙思想家的伟大。他可以准确地总结*政治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还可以介绍法律无法规范的范围,例如道德。在本卷的以下各章中,孟德斯鸠阐述了教育法对*的适应,立法和*的适应,各种*原则的结果以及民法和刑法的复杂性,判决的形式,方法的内容。政权的原则与限制奢侈,奢侈和妇女地位的法律之间的关系最终总结了三个政权的腐败。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该政权的原则与限制奢侈品,奢侈品和女性身份的法律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章中,作者解释了奢侈品和奢侈品的起源,即贫富之间财富分配不均的存在。这种观点让我感叹这位思想家具有如此前瞻性和惊人的智慧!此后,这位伟大的思想家还解释了中国限制奢侈品的后果以及奢侈品的后果。他认为中国的人口众多,因此奢侈品在中国非常糟糕。中国皇帝要求他的臣民种田并编织妇女。一些生存所必需的东西,而不是制作一些让人欣赏的手工艺品。他还提到了中国皇帝灭绝佛像。此外,他还指出,历代王朝的所有国王都是从艰辛起家,赢得了世界,但最终他们都以傲慢和奢侈而告终。他广博的知识令人赞叹,其概括非常准确。甚至现代历史学家都以这种方式分析了当时的中国情况,那个时代的孟德斯鸠已经可以彻底地分析这个问题了。 ,所以他的好名声将永远永生。

在第二卷中,作者首先讨论了法律*的相关问题,然后介绍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并介绍了英法和罗马法中的三权分立。该课程阐述了这三个权力应该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作者告诉人们: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将与国家政治体系的巩固以及人民,社会团体,政党和其他社会阶层是否获得政治*有关。保护的主要问题。在本书的各章中,作者详细解释了国家和国防力量,进攻力量,其次他还解释了*与*的含义。他解释说,在一个有法律法规的国家,*不是要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是要人们去做他们应该做的事,而不是强迫人们去做他们不需要做的事。这种解释符合现代国家立法中遵循的*概念。看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禁感叹伟人具有如此强大的智慧并如此全面地思考。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作者对三权分立的解释。孟德斯鸠还说,他始终与罗马密不可分。他在谈到三权分立时再次提到了罗马。它不仅讨论了罗马的三权分立制度,而且还解释了罗马国王被驱逐后应如何划分三权。报告还说,有四件事影响了罗马的*与*:首先,贵族垄断了宗教,政治,公民社会和军事上的所有职位;其次,州长权力太大;第三,人们被欺负。第四,人民在选举中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①]随后,他详细讨论了罗马这三种权力的具*度,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些是伟大的思想家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即三权分立的制度,将极大地造福子孙后代。

在此之后的四,五和六章中,我只是在以后粗略阅读并且会仔细阅读。但是,仅需说几句话就可以让我看到很多东西。在第四和第五卷中,作者讨论了贸易,人口,货币,宗教和法律之间的关系。这些内容几乎涵盖了影响法律制度的所有因素,并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并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证明他的观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宗教的论述。

不难看出孟德斯鸠不是真正的无神论者。他认为某些宗教学说可以灌输他的臣民,不应完全抛弃,而应与政治结合。例如,他说基督教使人们互相尊重和相爱。毫无疑问,这个宗教希望每个国家都享有最好的政治法规和最好的民法。因为除了基督教以外,这些最好的政治和民法是人们可以“给予”和“接受”的最大幸福。 [③]虽然不能说作者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他只看到宗教的出现,而没有深刻认识到宗教的本质是理想的,它想背离法律的本质。这种观点也限制了孟德斯鸠的未来研究。

在第六卷中,作者从欧洲立法和法律发展的角度讨论了制定法律的正确方法。例如,他详细描述了罗马法中继承法的起源和变化,新西兰民法的起源和变化等。最后,我也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即三权分立和相关的法律制定方法。

实际上,纵观整本书,不难发现孟德斯鸠没有完全放弃封建制度。他的观点倾向于将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起来。此外,他在立法上未能摆脱宗教信仰。他认为宗教可以在法律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些已经成为他未来研究和观点的局限性。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位伟大思想家的作品给世界带来了巨大影响。 “法律精神”在那个黑暗时代启发了许多人,并给欧洲黑暗的封建社会带来了无限的光明。它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不可估量的财富,子孙后代不禁感叹伟人的智慧和思想是如此伟大。这个伟大的思想家和他的著作《法律的精神》也将是不朽的!

论法律精神(三)

利用暑假,在阅读了孟德斯鸠的著名论文《法律的精神》之后,除了谈论我对《法律的精神》一书的想法外,我还将谈论通过这本书的问题。我对中国当代政治建设的思考。

“法律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内容涉及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的方式研究和讨论了法学,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一系列主题,已成为资产阶级法的独特百科全书。 “法律精神”是资产阶级法理学的最早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为建立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体系,追求*,倡导法治和实施分权理论提供了模式和原则。

资产阶级国家理论和法律理论的创始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先驱之一,法国资产阶级的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以其广阔的视野,广泛的知识和深刻的见解,通过这项工作阐述了从帝国权力向*,人类价值,人类尊严和人类精神的转变的历史过程。他基于法律,描绘了一个全新的具有详细信息和充分论据的人类社会蓝图。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类的命运将不再由某个人的喜乐,悲伤和喜乐所决定。这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社会中,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是分开的,相互制约和平衡。没有器官具有无限的力量。在这样的社会中,人民将不再是主体,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底层的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治和经济愿望。该书极力主张在政治理论中建立三权分立。目的是避免创建*者。*者通常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结合起来,这很容易导致滥用权力。在法律理论方面,它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类型,法律与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理论以及立法理论。孟德斯鸠认为,由于事物的本质而产生的必然的法律关系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结果,法律分为人法和自然法,并提出了立法应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原则。它还谈到了法律与国防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公民*,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和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该书认为,私有财产权是经济学理论中人类的自然权利。在确定地理环境时,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这些因素与人们的性格和感情有关。该书首先讲述了该政权对立法权所有权的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治制度的存在与法治直接相关。*意味着恐怖,专制和暴力。既没有法律也没有法规。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因此,在*下,根本没有立法权。与专制制度相比,君主制由一个人统治,但它遵守固定的和既定的法律。因此,在君主制下,君主和少数贵族具有立法权。对于*而言,它是一个由所有人或只有一部分人拥有最高权力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有法治。但是有一条基本规则,只有人民才能制定法律,*人民的权力相对平等。这三个政体对于法律的复杂性,法律制度和法律的内容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法律精神的探索和解释是本书的核心内容,也是对法学的主要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中寻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该国的政治,*,气候,土壤,民族精神,习俗,贸易,货币,人口和宗教有关。法律与法律,法律的起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法律的基础有关。各种事物的顺序也很重要。结合这些关系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法律是由事物的本质产生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存在都有其规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最根本原因的存在。法律是根本原因与各种存在之间以及存在之间的关系。万物具有最根本的联系,即法律,法律精神就是这种法律和规则,其精神是存在于法律与各种事物之间关系中的秩序规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探索人类生活的规律,即人类生活中的法律精神。因为人类作为聪明的生物,总是违背上帝设定的律法并改变自己的律法。作为社会动物,他们总是忘记自己的根源和自己。因此,需要宗教,哲学和法律来敦促他们履行职责。

三权分立的理论是他思想的核心。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理论,并认为要对这三种权力进行检查和平衡以保护公民的*。作为一种学说,三权分立的原则首先由英国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提出。孟德斯鸠在《法治精神》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主张“必须建立具有三权分立的**,并且必须按照立法分权的原则组建国家。 ,行政和司法权力。行政权集中在同一机构的手中,*将不复存在,因为人们会担心国王或议会将颁布专制法律并实行专制。”他还解释了各种制衡之间的制衡机制。基于英国政治制度的权力,他指出,立法机构由两部分组成,可以通过相互对立来加以约束;立法机构的两个部分都受到行政权力的约束,而行政权力也受到立法权力的约束。 ,彼此协作。正如他的书所说:“一旦我证明了这一原理,人们就会看到法律从该原理延伸,就像水从喷泉中流出一样。”他的权力下放理论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政治理论。 ,但却是符合时代步伐的具有实际意义的政治纲领,其本质在于“阶级下放”,它适应了新兴市场的需求资产阶级参加政治运动。分权是为了限制权力,防止滥用权力,防止某个国家机构或个人的*和专制,以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在国民生活中,通常执行以下功能:一个是区分功能,另一个是平衡功能,第三个是限制功能,第四个是补救功能。当三个机构之一行使权力不当并引起社会不满时,其他机构可以行使权力来恢复影响力和损失,从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在正确理解了三权分立的本质之后,您会发现它与我国奉行的“*集中制”并不矛盾。

看完这本书,我突然变得清醒了。我对世界,尤其是人类世界的理解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了解人类社会中也存在普遍的真理和理性。真理只有在健康的土壤中才能真正蓬勃发展。我们现在有阳光。我们需要做的是利用一切我们必须种植的健康土壤,以便我们自己在数百年后的蒙德斯鸠获得自己的理性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