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      

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      

3、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4、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5、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6、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7、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9、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10、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11、不准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12、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13、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14、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15、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16、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7、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18、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19、不准虚报工作业绩;      

20、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21、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22、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23、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24、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